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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
专利名称: 一种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包括饰条本体,饰条本体的下方设置有主骨架,主骨架的底部设置有主骨架支撑筋,主骨架的一侧设置有前挡风玻璃总成,主骨架的另一侧设置有侧围钣金总成,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卡槽与卡勾能够方便主骨架与副骨架的安装,通过其中设置的主骨架支撑筋和主骨架限位筋能够分别对主骨架和副骨架起到支撑作用,且便于拆卸维修,副骨架双面胶和主骨架双面胶能够大大节省安装成本。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重庆;50
申请人: 重庆菲斯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不公告发明人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2-2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8-20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2235184.6
公开号: CN209274517U
代理机构: 广州天河万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刘强;陈轩
分类号: B60R13/04(2006.01);B;B60;B60R;B60R13
申请人地址: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5-3
主权项: 1.一种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包括饰条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饰条本体(1)的下方设置有主骨架(2),所述主骨架(2)的底部设置有主骨架支撑筋(21),所述主骨架(2)的一侧设置有前挡风玻璃总成(6),所述主骨架(2)的另一侧设置有侧围钣金总成(7),所述主骨架(2)与侧围钣金总成(7)之间设置有主骨架双面胶(4),所述主骨架(2)为U形结构,所述主骨架(2)的槽内设置有卡槽(8); 所述主骨架(2)的顶部设置有副骨架(3),所述副骨架(3)与饰条本体(1)之间设置有副骨架双面胶(33),所述副骨架(3)靠近前挡风玻璃总成(6)的一侧设置有副骨架下唇边(31),所述副骨架(3)靠近侧围钣金总成(7)的一侧设置有副骨架上唇边(32),所述副骨架(3)的底部设置有卡勾(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骨架双面胶(4)的两侧分别与主骨架(2)和侧围钣金总成(7)紧密粘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骨架双面胶(33)的两侧分别与副骨架(3)和饰条本体(1)紧密粘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骨架下唇边(31)与副骨架(3)紧密粘接,所述副骨架上唇边(32)与副骨架(3)紧密粘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骨架(3)与卡勾(9)为一体成型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骨架下唇边(31)的一侧与前挡风玻璃总成(6)过盈配合,所述副骨架上唇边(32)的一侧与侧围钣金总成(7)过盈配合,且干涉量均为2-3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A柱外部装饰条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9)与卡槽(8)卡接配合。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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