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无人飞行体 |
摘要: |
一种无人飞行体,其中,主螺旋桨的前端描绘的圆与多个辅助螺旋桨各自的前端描绘的圆至少一部分在轴向上重叠,在从主轴的轴向一侧观察时,多个辅助螺旋桨的旋转方向与主螺旋桨的旋转方向为相反方向,当主体部处于在空中静止的状态时,从所述主螺旋桨作用于所述主体部的扭矩与从多个辅助螺旋桨作用于主体部的扭矩的总和相同。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高尾征志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1-3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80005896.9 |
公开号: |
CN110167839A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于靖帅;黄纶伟 |
分类号: |
B64C27/08(2006.01);B;B64;B64C;B64C27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京都府京都市 |
主权项: |
1.一种无人飞行体,其具备: 主体部; 主轴,其从所述主体部沿轴向延伸; 主螺旋桨,其与所述主轴连接; 多个辅助轴,它们从所述主体部沿轴向延伸; 多个辅助螺旋桨,它们分别与所述多个辅助轴连接;以及 多个驱动部,它们驱动所述主螺旋桨和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 所述主螺旋桨的前端描绘的圆与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各自的前端描绘的圆至少一部分在轴向上重叠, 在从主轴的轴向一侧观察时,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的旋转方向与所述主螺旋桨的旋转方向为相反方向, 当所述主体部处于在空中静止的状态时,从所述主螺旋桨作用于所述主体部的扭矩与从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作用于所述主体部的扭矩的总和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主螺旋桨和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的至少一个与所述驱动部在径向上对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主螺旋桨和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的至少一个具备: 螺旋桨主体部;以及 多个主叶片部,它们从所述螺旋桨主体部向径向外侧延伸并沿周向配置, 所述驱动部收纳在所述螺旋桨主体部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能够分别以与其他辅助螺旋桨不同的转速而被驱动, 当所述主体部在空中移动时,从所述主螺旋桨作用于所述主体部的扭矩与从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作用于所述主体部的扭矩的总和不同。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多个辅助轴的中心轴线与所述主轴的中心轴线平行。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将所述多个辅助轴的中心轴线延长而得的线与将所述主轴的中心轴线延长而得的线交叉于一点。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主体部具备: 主要主体部;以及 框架部,其沿与所述主轴的中心轴线垂直的方向扩展, 所述框架部配置于所述主螺旋桨和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中的任意一方与所述主要主体部的轴向之间, 驱动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的多个辅助驱动部与所述框架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驱动所述主螺旋桨的主驱动部和所述辅助驱动部配置于所述框架部。 9.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主体部具备: 主要主体部;以及 框架部,其沿与所述主轴的中心轴线垂直的方向扩展, 所述框架部配置于所述主螺旋桨与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的轴向之间, 所述多个驱动部中的驱动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的多个辅助驱动部与所述框架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主螺旋桨配置于所述主要主体部与所述框架部的轴向之间, 驱动所述主螺旋桨的主驱动部配置于所述主要主体部与所述框架部的轴向之间, 所述多个辅助驱动部配置于所述框架部, 所述主要主体部与所述框架部通过中空轴而连接, 在所述中空轴的内部配置有与所述主驱动部和所述多个辅助驱动部的至少一个电连接的连接布线。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配置于所述主要主体部与所述框架部的轴向之间, 驱动所述主螺旋桨的主驱动部配置于作为所述框架部的一侧的所述主螺旋桨侧, 所述多个辅助驱动部配置于作为所述框架部的另一侧的所述多个辅助螺旋桨侧, 所述主体部还具备在所述多个辅助驱动部的节圆的中心沿轴向延伸的筒部,所述筒部支承所述框架。 12.根据权利要求7~11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所述框架部具备: 框架主体部;以及 多个臂部,它们从所述框架主体部沿径向延伸, 所述多个辅助驱动部分别与所述臂部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在所述主体部上具备电池。 14.根据权利要求7~12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在所述主要主体部上具备电池。 15.根据权利要求1~6、1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在所述主体部上具备照相机。 16.根据权利要求7~12、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飞行体,其中, 在所述主要主体部上具备照相机。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