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显示设备的包装容器 |
摘要: |
一种用于显示设备的包装容器包括:主托盘,包括:第一面板支撑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主托盘的基底部分突出;和第一基底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一侧表面相对;以及位于所述主托盘的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上的第一副托盘,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包括:位于所述主托盘上的第二面板支撑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面板支撑表面相对;和第一下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一边缘朝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具有位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与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之间的端部。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韩国;KR |
申请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金洪周;具滋钦;金毅荣;李景在;朱成珍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2-14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113904.8 |
公开号: |
CN110155506A |
代理机构: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焦立波;周艳玲 |
分类号: |
B65D81/05(2006.01);B;B65;B65D;B65D81 |
申请人地址: |
韩国京畿道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显示设备的包装容器,所述包装容器包括: 主托盘,包括: 第一面板支撑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主托盘的基底部分突出;和 第一基底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一侧表面相对;以及 位于所述主托盘的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上的第一副托盘, 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包括: 位于所述主托盘上的第二面板支撑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面板支撑表面相对;和 第一下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一边缘朝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具有位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与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之间的端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 所述第一副托盘进一步包括第一上突出部分,该第一上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相对的第二边缘突出,其中 所述第一上突出部分沿与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突出的方向相反的方向突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接触且面向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的所述第一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主托盘进一步包括第二基底突出部分,该第二基底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且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相对,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被设置在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装容器,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副托盘上的第二副托盘。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副托盘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副托盘上的第三面板支撑部分,其中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面板支撑表面相对;和 第一下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一边缘朝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具有位于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与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之间的端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接触且面向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的所述第一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彼此相对且彼此不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与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相对的第二边缘邻近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上突出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的长度不同于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的长度。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的高度不同于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的高度。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主托盘进一步包括第三基底突出部分,该第三基底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且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二侧表面相对。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进一步包括第二下突出部分,该第二下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相邻的第三边缘朝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具有位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二侧表面与所述第三基底突出部分之间的端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二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三基底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彼此面向且彼此接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副托盘进一步包括第二下突出部分,该第二下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与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相邻的第三边缘朝所述基底部分突出,并且具有位于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二下突出部分与第四基底突出部分之间的端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二副托盘的所述第二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二下突出部分的所述第一表面彼此面向且彼此不接触。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 所述第一副托盘进一步包括第二上突出部分,该第二上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相邻的第四边缘突出,并且 所述第二上突出部分沿与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突出的方向相反的方向突出。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与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相邻的所述第三边缘与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二上突出部分相对。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主托盘进一步包括第四基底突出部分,该第四基底突出部分被配置为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且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二侧表面相对,所述第三基底突出部分介于所述第四基底突出部分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二侧表面之间。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四基底突出部分的长度不同于所述第三基底突出部分的长度。 2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四基底突出部分的高度不同于所述第三基底突出部分的高度。 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容器,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的端部与所述基底部分接触。 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容器,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的第一表面之间的弹性构件。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容器,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之间的减震构件。 25.一种包装容器,该包装容器包括: 主托盘; 从所述主托盘的基底部分突出的第一面板支撑部分; 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且沿着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第一侧表面延伸的第一基底突出部分; 从所述基底部分突出且沿着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延伸的第二基底突出部分,其中所述第二基底突出部分比所述第一基底突出部分长; 设置在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上的第一副托盘,其中所述第一副托盘包括: 设置在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顶表面上的第二面板支撑部分;和 从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延伸且在垂直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的方向上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重叠的第一下突出部分;以及 设置在所述第一副托盘上的第二副托盘,其中所述第二副托盘包括: 设置在所述第二面板支撑部分上的第三面板支撑部分;和 从所述第三面板支撑部分延伸且在垂直于所述第一面板支撑部分的所述第一侧表面的方向上与所述第一副托盘的所述第一下突出部分重叠的第一下突出部分。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