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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可垂直起降的飞行器
专利名称: 一种可垂直起降的飞行器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垂直起降的飞行器,该飞行器包括机身、机翼和推进系统;机翼包括两个对称设于机身的两侧的前翼和两个对称设于机身的两侧的主翼,前翼位于主翼的前侧;推进系统包括驱动系统和动力组,各主翼和前翼分别设有动力组,各动力组分别包括涵道风扇,驱动系统包括电池系统和与各动力组相适配的电机,电池系统用于为涵道风扇和电机供电,各动力组均能够在电机的驱动下绕主翼或前翼的轴向转动。该飞行器可垂直起降,噪音低、飞行速度快、电能使用率高且安全性能好。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北京;11
申请人: 杨福鼎
发明人: 杨福鼎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7-1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9-20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655990.5
公开号: CN110254706A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带娣
分类号: B64C29/00(2006.01);B;B64;B64C;B64C29
申请人地址: 101312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天北路澳景园3-3-02
主权项: 1.一种可垂直起降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1)、机翼和推进系统; 所述机翼包括两个对称设于所述机身(1)的两侧的前翼(3)和两个对称设于所述机身(1)的两侧的主翼(2),所述前翼(3)位于所述主翼(2)的前侧; 所述推进系统包括驱动系统和动力组(4),各所述主翼(2)和所述前翼(3)均设有所述动力组(4),各所述动力组(4)分别包括四个涵道风扇(41),所述驱动系统包括电池系统和与各所述动力组(4)相适配的电机,所述电池系统用于为各所述涵道风扇(41)和所述电机供电,各所述动力组(4)均能够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下绕所述主翼(2)或所述前翼(3)的轴向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各所述主翼(2)和所述前翼(3)分别包括至少一个所述动力组(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动力组(4)还包括沿所述主翼(2)或所述前翼(3)的轴向设置的转轴,所述涵道风扇(41)与所述转轴固定,且所述转轴能够在所述电机的驱动下转动; 或者,各所述动力组(4)的后侧均设有舵面(42); 或者,所述机身(1)的顶部还设有降落伞(5); 或者,所述电池系统包括主电池系统(6)和副电池系统(7); 或者,所述驱动系统还包括燃油供电系统,所述燃油供电系统包括燃油发动机和发电机,所述发电机用于为各所述涵道风扇(41)和所述电机供电; 或者,所述前翼(3)的高度小于所述主翼(2)的高度; 或者,所述主翼(2)和所述前翼(3)的展弦比不小于6; 或者,所述机翼与所述机身(1)之间的连接处平滑过渡; 或者,所述机身(1)、所述主翼(2)和所述前翼(3)的材质均为碳纤维复合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涵道风扇(41)包括具有进气口和排气口的壳体,所述进气口和所述排气口通过所述壳体内腔连通,所述壳体内腔中部设置有动力电机,所述动力电机上设置有风扇叶片,所述排气口位置设置有横向分流板,所述横向分流板将所述排气口分成第一排气口(4a)和第二排气口(4b),还包括驱动件,用于驱动所述横向分流板或所述壳体二者之一在纵向面内转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排气口(4a)和所述第二排气口(4b)的比例大小及排气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分流板与壳体转动连接,所述驱动件驱动所述横向分流板相对所述壳体上下摆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排气口(4a)和所述第二排气口(4b)的大小及排气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分流板包括第一横向分流板(46)和第二横向分流板(47),所述第一横向分流板(46)和所述第二横向分流板(47)的相邻端部均转动连接于所述壳体,所述第一横向分流板(46)另一端部向所述壳体内部延伸并且自内向外所述第一横向分流板(46)的横截面外轮廓逐渐增大,所述第二横向分流板(47)的另一端部向所述壳体外部延伸且自内向外所述第二横向分流板(47)的横截面外轮廓尺寸逐渐减小; 所述驱动件包括第一驱动件和第二驱动件,所述第一驱动件驱动所述第一横向分流板(46)内端部相对转动端往复摆动;所述第二驱动件驱动所述第二横向分流板(47)外端部相对转动端往复摆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动力组(4)仅设置有一个所述横向导流板,所述横向导流板纵向延伸横跨该所述动力组中的所有涵道风扇的排气口;或者,每个涵道风扇的排气口均设置有一个所述横向导流板,各所述横向导流板相对独立。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分流板与所述主翼(2)或所述前翼(3)固定连接,所述驱动件驱动所述壳体相对所述横向分流板转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的大小。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还包括主体和至少两个尾板(421),所述主体围成所述空腔,各所述尾板(421)转动连接于所述主体的排气位置并围成所述排气口,各所述尾板的外端部可相对内端转动轴转动以相对靠近或远离,所述横向分流板设置于所述尾板(421)围成的空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机(411)为具有预定纵向长度的纺锤体,所述进气口和所述排气口非同轴设置,所述动力电机靠近所述排气口的端部外表面设置有导流部,用于将风扇叶片吸入的气流引导至所述排气口。 11.根据权利要求4至10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动力组(4)还包括沿所述主翼(2)或所述前翼(3)的轴向设置的动力组旋转轴(45),同一动力组中的所有所述涵道风扇(41)均与所述动力组旋转轴(45)固定,且所述电机驱动所述动力组旋转轴(45)转动。 12.根据权利要求4至10任一项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动力组中涵道风扇均固定于相应所述主翼(2)或所述前翼(3),所述主翼和所述前翼均与机体转动连接,转动轴沿所述主翼和所述前翼长度延伸方向,所述电机驱动所述主翼和所述前翼绕轴向转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整个飞行器的机身为升力体,机身沿长度方向的竖直中心剖面的外轮廓大致为翼型。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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