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包括轨道、机车、轿厢以及站台,所述机车设置于轨道,所述轿厢与所述机车相连,并悬挂于轨道下方,所述站台设置于轿厢下方,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轮,所述支撑轮设置于轿厢,所述站台设置有与所述支撑轮相适配、并用于支撑和/或约束所述支撑轮的限位机构;本发明所提供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中,结构简单,成本低,不仅可以使得轿厢安全、平稳的进站,而且可以使得轿厢稳定的停靠在站点,可以有效解决因轿厢重量变化而引起的上下晃动、左右晃动的问题。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江苏;32 |
申请人: |
江苏飞梭智行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何先志;胡震;陈科一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7-01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9-1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585973.9 |
公开号: |
CN110239569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玲;陈益思 |
分类号: |
B61B3/00(2006.01);B;B61;B61B;B61B3 |
申请人地址: |
214400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镇澄路2558号 |
主权项: |
1.一种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包括轨道、机车、轿厢以及站台,所述机车设置于轨道,所述轿厢与所述机车相连,并悬挂于轨道下方,所述站台设置于轿厢下方,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轮,所述支撑轮设置于轿厢,所述站台设置有与所述支撑轮相适配、并用于支撑和/或约束所述支撑轮的限位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安装于所述站台的支撑板,所述支撑轮通过支架固定于所述轿厢,轿厢进站时,支撑轮与支撑板接触并支撑轿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轮通过支架固定于所述轿厢,轿厢进站时,支撑轮通过与限位机构的侧壁相接触限制轿厢左右晃动,支架的端部通过与限位机构的底面相接触限制轿厢上下晃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支撑板和两个侧板,所述两个侧板分别设置于所述支撑板的两侧,所述支撑板用于支撑所述支架,所述两个侧板用于将支撑轮限制在两个侧板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侧板的内侧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引导支撑轮进站的弧形面或倾斜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支撑板和限位板,所述限位板设置于所述支撑板的中部,所述支撑板用于支撑所述支架,所述限位板的两个侧面分别用于与支撑轮相接触,并将位于轿厢两侧的支撑轮限制在限位板的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的两个侧面分别设置有用于引导支撑轮进站的弧形面或倾斜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为块状结构,或采用两根相互平行设置的型钢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2-8任一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引导支撑轮与支撑板相接触的弧形面或倾斜面。 10.根据权利要求3-8任一所述的悬挂式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沿支撑板滚动的行走轮,所述行走轮设置于所述支架的端部,或通过安装架固定于轿厢。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