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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矿井下料车
专利名称: 矿井下料车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矿井下料车,其包括移动底盘,在移动底盘的两端顶部分别通过立柱固定有水平设置的支撑平台,在支撑平台的两侧竖直固定有防护架。优点:本实用新型通过立柱将两个支撑平台固定于移动底盘上,使支撑平台距离移动底盘有一定高度,由此可向下料车内放置多个弧形梁,通过两个支撑平台相对的端部对弧形梁进行支撑,并通过防护架对弧形梁的两端进行限位,另外,可通过两个支撑平台对长度较长的排水管进行支撑,并通过防护架进行限位,有效防止发生弧形梁或排水管滑落的现象,从而保证运输安全可靠,而且可以增加运输量,以提高运输效率,加快井下施工进度,提高开采效率。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内蒙古;15
申请人: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兆海;杨帅;毛目华;高嵩;许士奎;罗光敏;尹衍胜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2-2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9-20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2272796.2
公开号: CN209410058U
代理机构: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钟子敏
分类号: B61D11/00(2006.01);B;B61;B61D;B61D11
申请人地址: 01620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工业园区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
主权项: 1.矿井下料车,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移动底盘,在所述移动底盘的两端顶部分别通过立柱固定有水平设置的支撑平台,在所述支撑平台的两侧竖直固定有防护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井下料车,其特征在于,任一所述支撑平台远离所述移动底盘的一端竖直固定有第一挡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井下料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平台的底部与所述移动底盘之间固定有支撑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井下料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平台包括沿所述移动底盘长度方向平行设置的两根横梁,所述横梁固定于所述立柱的顶端,两根所述横梁设在同一水平面上,在两根所述横梁之间固定有若干根纵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矿井下料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架包括防护板和竖直固定于所述横梁顶面的若干根竖梁,所述防护板与所述横梁平行设置,所述防护板的底端与每根所述竖梁的顶端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矿井下料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动底盘两侧的两个所述支撑平台之间固定有第二挡板。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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