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用于轮型交通工具的悬吊模组
专利名称: 用于轮型交通工具的悬吊模组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轮型交通工具的悬吊模组,轮型交通工具至少包括分别设于相对侧向侧上的第一及第二轮,模组包括适于刚性固定至轮型交通工具主框架的倾斜基座以使主框架的倾斜也导致倾斜基座倾斜,模组还包括适于分别枢轴支撑第一及第二轮的第一及第二支撑元件的第一及第二支撑及倾斜臂以允许支撑元件每一者基于其本身的倾斜轴线倾斜,支撑元件每一者界定转向轴线且允许对应的轮基于其本身的旋转轴线旋转,第一及第二支撑及倾斜臂枢轴连接至倾斜基座以允许倾斜,模组还包括第一及第二托架,其适于随着分别枢轴连接至第一及第二托架的第一及第二杆一起分别刚性固定至第一及第二支撑元件,且第一及第二杆每一者适于枢轴连接至轮型交通工具的转向轴。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瑞士;CH
申请人: 夸德罗车辆公司
发明人: 马可·莫罗尼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1-2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9-17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084557.0
公开号: CN110239653A
代理机构: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娟;杨明钊
分类号: B62K25/04(2006.01);B;B62;B62K;B62K25
申请人地址: 瑞士瓦卡洛
主权项: 1.一种用于轮型交通工具的改良式倾斜及转向悬吊模组,该类型的轮型交通工具至少包括分别设置于相对的侧向侧上的第一轮及第二轮,所述模组包括适用于刚性固定至所述轮型交通工具的主框架(110)的倾斜基座(10),以使所述主框架(110)的倾斜也导致所述倾斜基座(10)被倾斜,所述模组还包括适用于分别枢轴支撑所述第一轮及所述第二轮的第一支撑元件及第二支撑元件(303,304)的第一支撑及倾斜臂及第二支撑及倾斜臂(301,302),以允许所述支撑元件(303,304)中的每一者基于其本身的倾斜轴线(T303,T304)被倾斜,所述支撑元件(303,304)中的每一者属于界定转向轴线(S303,S304)且允许对应的轮基于其本身的旋转轴线(R303,R304)旋转的类型,所述第一支撑及倾斜臂及所述第二支撑及倾斜臂(301,302)枢轴连接至所述倾斜基座(10)以允许倾斜,所述模组还包括第一托架及第二托架(305,306),所述第一托架及第二托架(305,306)适用于随着分别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的第一杆及第二杆(307,308)一起分别刚性固定至所述第一支撑元件及所述第二支撑元件(303,304),且所述第一杆及所述第二杆(307,308)中的每一者适用于枢轴连接至所述轮型交通工具的转向轴(400),其特征在于,所述模组还包括分别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的第三杆及第四杆(309,310),且所述第三杆及所述第四杆(309,310)中的每一者适用于枢轴连接至所述轮型交通工具的所述转向轴(400),以使得将所述转向轴(400)转向导致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通过所述第一杆、所述第二杆、所述第三杆及所述第四杆(307,308,309,310)中的每一者被转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基座(10)适用于由所述交通工具的所述转向轴(400)接合,以允许所述转向轴(400)相对于所述倾斜基座(10)旋转,且使得所述转向臂(400)的倾斜也导致所述倾斜基座(10)被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基座(10)界定用于所述转向轴(400)的对应部分(401)的底座(101),且所述底座(101)被定向以允许所述转向轴(400)基于大致垂直于所述倾斜基座(10)的所述倾斜轴线的旋转轴线(R400)旋转。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模组还包括适用于刚性固定至所述转向轴(400)的第一连接板(500),且所述第一杆及所述第二杆(307,308)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连接板(50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模组还包括适用于相对于所述第一连接板(500)在相对侧上刚性固定至所述转向轴(400)的第二连接板(501),且所述第三杆及所述第四杆(309,310)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二连接板(501)。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中的每一者分别包括具有第一托架臂及第二托架臂(305V1,306V1,305V2,306V2)的第一V形部分,所述第一杆及所述第二杆(307,308)分别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的所述第一托架臂(305V1,306V1),且所述第三杆及所述第四杆(309,310)分别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的所述第二托架臂(305V2,306V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中的每一者分别包括具有第三托架臂及第四托架臂(305V3,305V4,306V3,306V4)的第二V形部分,因此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中的每一者为H形,且所述第一托架及所述第二托架(305,306)的所述第三托架臂及所述第四托架臂(305V3,305V4,306V3,306V4)中的每一者适用于分别刚性固定至所述第一支撑元件及所述第二支撑元件(303,304)。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模组还包括分别枢轴连接至所述第一支撑及倾斜臂及所述第二支撑及倾斜臂(301,302)的第一减震器及第二减震器(601,602),且所述第一减震器及所述第二减震器(601,602)中的每一者适用于枢轴连接至所述交通工具的所述主框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减震器(601)在所述第一杆与所述第三杆(307,309)之间延伸,且所述第二减震器(602)在所述第二杆与所述第四杆(308,310)之间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8和9中任一项所述的悬吊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减震器及所述第二减震器(601,602)属于含有气体作为阻尼及/或弹性装置的类型,且所述第一减震器及所述第二减震器(601,602)为相互流体连通的。 11.一种轮型交通工具,具有两个或更多个轮,所述轮型交通工具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的一项或更多项所述的改良式悬吊系统。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轮型交通工具,所述交通工具为具有由所述模组所支撑的两个前轮及一个后轮或具有一个前轮及由所述模组所支撑的两个后轮的三轮交通工具。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轮型交通工具,所述交通工具为具有两个前轮及两个后轮的四轮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前轮或所述两个后轮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悬吊模组所支撑。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轮型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前轮及所述两个后轮两者皆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悬吊模组所支撑。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