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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
专利名称: 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包括试验舱、样品载板和样品支架,试验舱是由8mm‑12mm厚的钢化玻璃构成的长方体结构,实验舱的顶部设有用于放置和取出实验器材的圆孔,圆孔上设有盖板,盖板中部设有连接孔,盖板下方通过连接孔活动连接有吊扇;样品支架放置于试验舱内部,且包括外框架和内框架;内框架焊接于外框架下部,内框架的四条横梁上均设置有带有凹槽的凸台,样品载板放置于凹槽中并倾斜依靠于外框架上;外框架的一角焊接有竖杆,竖杆上焊接有两根相互平行的连接杆,连接杆的末端均设有卡扣;试验舱的舱壁上还设有采气口、进样口、缓冲袋接口、温湿度测量口和废气抽滤口,试验舱的底部四角分别设有脚轮。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天津;12
申请人: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环境医学与作业医学研究所
发明人: 张伟;袭著革;来文庆;刘焕亮;闫峻;林本成;刘晓华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1-16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1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890649.5
公开号: CN209496013U
代理机构: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刘子文
分类号: G01N33/00(2006.01);G;G01;G01N;G01N33
申请人地址: 300050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号
主权项: 1.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包括试验舱、样品载板和样品支架,所述试验舱是由8mm-12mm厚的钢化玻璃构成的长方体结构,所述试验舱的顶部设有用于放置和取出实验器材的圆孔,所述圆孔上设有盖板,所述盖板中部设有连接孔,盖板下方通过所述连接孔活动连接有吊扇;所述样品支架放置于试验舱内部,且包括外框架和内框架;所述内框架焊接于外框架下部,所述内框架的四条横梁上均设置有带有凹槽的凸台,所述样品载板放置于凹槽中并倾斜依靠于外框架上;所述外框架的一角焊接有竖杆,所述竖杆上焊接有两根相互平行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末端均设有用于固定灯管的卡扣;所述试验舱的舱壁上还设有采气口、进样口、缓冲袋接口、温湿度测量口和废气抽滤口,试验舱的底部四角分别设有脚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样品载板设置有4块,且均为正方形钢化玻璃材质,边长为50cm,每个样品载板与试验舱的舱壁夹角为3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试验舱的长、宽、高分别为90cm、90cm和125c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孔的直径为58cm,所述盖板由直径65cm钢化玻璃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扇功率为15-20w,扇叶直径为80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架和内框架均由15mm的方钢构成,所述外框架的长、宽、高分别为75cm、75cm和65cm,所述内框架的长、宽、高分别为60cm、60cm和30c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杆的高为85cm,连接杆的长度为50c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料净化效果评价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管采用紫外灯管或日光灯管。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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