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包装口含烟的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包括:第一包装机构、第二包装机构、周转盒、第一包装传送通道、第一包装传送组件、第二包装传送组件,其中,第一包装机构和第二包装机构均用于对口含烟小袋进行外包装;第一包装传送通道用于将存放有口含烟小袋的周转盒传送至第一包装传送组件和第二包装传送组件;第一包装传送组件用于将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上的口含烟小袋传送至第一包装机构;第二包装传送组件用于将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上的口含烟小袋传送至第二包装机构,第二包装传送组件包括用于拾取并转移口含烟小袋的取放部件。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可以对口含烟小袋进行两种包装,可以提高包装效率,降低成本。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上海;31 |
申请人: |
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雨青;王吉利;张怡春;杨伟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1-0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9-2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20009297.6 |
公开号: |
CN209441803U |
代理机构: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颖聪 |
分类号: |
B65B65/00(2006.01);B;B65;B65B;B65B65 |
申请人地址: |
200082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33号20幢740室 |
主权项: |
1.一种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包装机构、第二包装机构、周转盒、第一包装传送通道、第一包装传送组件、第二包装传送组件,其中, 所述第一包装机构和所述第二包装机构均用于对口含烟小袋进行外包装; 所述周转盒位于所述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上,用于存放所述口含烟小袋; 所述第一包装传送通道用于将所述周转盒传送至所述第一包装传送组件和第二包装传送组件; 所述第一包装传送组件用于将所述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上的所述口含烟小袋传送至所述第一包装机构; 所述第二包装传送组件用于将所述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上的所述口含烟小袋传送至所述第二包装机构,所述第二包装传送组件包括取放部件,所述取放部件用于拾取并转移所述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上的所述口含烟小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放部件包括: 落料料斗,所述落料料斗为上下两端开口的中空结构,用于所述口含烟小袋从所述落料料斗的上端落入; 夹爪机构,所述夹爪机构用于取放所述周转盒;以及 运送机构,所述运送机构用于驱动所述夹爪机构在所述第一包装传送通道与所述落料料斗之间移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落料料斗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运送机构包括: 滑轨; 运送滑台,与所述夹爪机构固定连接,所述运送滑台连接在所述滑轨上;以及 运送气缸,所述运送气缸用于驱动所述运送滑台在所述滑轨上移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运送机构还包括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位于所述运送滑台向所述落料料斗移动的运动路径上,并且设置在所述运送滑台到达所述落料料斗上方的位置处的前端。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爪机构包括: 夹紧气缸; 夹爪,所述夹爪连接在所述夹紧气缸两侧,所述夹紧气缸驱动所述夹爪收缩夹紧和舒展放开所述周转盒; 喷头,所述喷头位于所述夹爪机构上部,用于向所述周转盒喷气;以及 旋转组件,所述旋转组件位于所述夹爪上,且在所述夹爪与所述周转盒的连接处,用于翻转所述周转盒。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组件包括夹块和旋转驱动组件,所述夹块用于装夹所述周转盒,所述旋转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夹块翻转。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块为V型夹块。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包装传送组件还包括第二包装传送通道,所述取放部件将拾取的所述口含烟小袋放置于所述第二包装传送通道,所述第二包装传送通道用于将所述口含烟小袋传送至所述第二包装机构。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放部件包括落料料斗,所述落料料斗为两端开口的中空结构,用于所述口含烟小袋从所述落料料斗的上端落入;所述第二包装传送通道的一端位于所述落料料斗的下方,另一端位于所述第二包装机构的上方,所述第二包装传送通道上设有间隔设置的料碗,用于承接来自所述落料料斗的所述口含烟小袋。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放部件还包括落料底板,所述落料底板设有供所述口含烟小袋通过的开口,该开口与所述落料料斗的下端开口对接。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落料底板上的开口直径与所述落料料斗下端的开口的内径大小相同。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料碗上布置有泄气孔。 14.如权利要求1至13任一项所述的包装口含烟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包装机构为入盒包装机或入袋包装机的一种,所述第二包装机构为入盒包装机或入袋包装机的另一种。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