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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安装有亮饰条的玻璃包边总成
专利名称: 一种安装有亮饰条的玻璃包边总成
摘要: 本发明涉及玻璃包边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安装有亮饰条的玻璃包边总成,包括玻璃、固定在玻璃的边缘的包边条和安装在包边条的上表面的亮饰条,其特征在于:亮饰条的下表面设有弹性卡子,弹性卡子包括固定在亮饰条的下表面的基部、设置在基部的下方的第一卡脚和与第一卡脚相对设置的第二卡脚,包边条的上表面设有卡扣,第一卡脚和第二卡脚卡接在卡扣的卡槽内。优点在于:弹性卡子卡接到位后,与卡扣形成自锁,避免弹性卡子松动、脱落,安装牢固,满足卡接力要求。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福建;35
申请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许超武;李学优;陈晓明;杨为鹏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4-2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0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332740.8
公开号: CN110293825A
分类号: B60J10/36(2016.01);B;B60;B60J;B60J10
申请人地址: 350301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镇福耀玻璃工业区2区
主权项: 1.一种安装有亮饰条的玻璃包边总成,包括玻璃(1)、固定在所述玻璃(1)的边缘的包边条(2)和安装在所述包边条(2)的上表面的亮饰条(3),其特征在于:所述亮饰条(3)的下表面设有弹性卡子(5),所述弹性卡子(5)包括固定在所述亮饰条(3)的下表面的基部(51)、设置在所述基部(51)的下方的第一卡脚(52)和与所述第一卡脚(52)相对设置的第二卡脚(53),所述包边条(2)的上表面设有卡扣(4),所述第一卡脚(52)和第二卡脚(53)卡接在所述卡扣(4)的卡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4)包括固定在所述包边条(2)的上表面的底部(41)、设置在所述底部(41)上的第一侧部(42)和与所述第一侧部(42)相对设置第二侧部(43),所述第一侧部(42)和第二侧部(43)相配合用于将所述第一卡脚(52)和第二卡脚(53)分别卡接在所述第一侧部(42)和第二侧部(43)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4)的底部(41)是以嵌件注塑方式包覆固定在所述包边条(2)的上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子(5)的基部(51)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卡脚(51)的外侧的第一压紧部(511)和位于所述第二卡脚(52)的外侧的第二压紧部(512),所述第一压紧部(511)和第二压紧部(512)分别压紧在所述第一侧部(42)的上表面和第二侧部(43)的上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压紧部(511)朝着背离所述亮饰条(3)的方向弯折,使得所述第一压紧部(511)的上表面与所述亮饰条(3)的下表面之间形成间隙,第二压紧部(512)朝着背离所述亮饰条(3)的方向弯折,使得所述第二压紧部(512)的上表面与所述亮饰条(3)的下表面之间形成间隙。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压紧部(511)与所述第一侧部(42)之间的压紧干涉量为0.2~0.5mm,所述第二压紧部(512)与所述第二侧部(43)之间的压紧干涉量为0.2~0.5mm。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脚(52)的外侧的下部设有第一凸起部(54),所述第二卡脚(53)的外侧的下部设有第二凸起部(55),所述第一凸起部(54)卡接在所述第一侧部(42)的内侧的第一卡接部,所述第二凸起部(55)卡接在所述第二侧部(43)的内侧的第二卡接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部(42)的第一卡接部为面向所述卡扣(4)的底部(41)的第一楔形面(44),所述第二侧部(43)的第二卡接部为面向所述卡扣(4)的底部(41)的第二楔形面(45),所述第一凸起部(54)抵靠在所述第一楔形面(44)上,所述第二凸起部(55)抵靠在所述第二楔形面(45)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54)和第二凸起部(55)均为倒刺型凸起。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部(54)抵靠在所述第一楔形面(44)上的干涉量为0.1~0.2mm,所述第二凸起部(55)抵靠在所述第二楔形面(45)上的干涉量为0.1~0.2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子(5)的材质为金属,其抗拉强度为400~1000MPa,布氏硬度为150~400HB,弹性模量为150~300GPa。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子(5)的材质为SUS430不锈钢或65Mn弹簧钢。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4)的材质为硬质塑料。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4)的材质为PA、PP或POM。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亮饰条(3)的材质为铝或铝合金。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4)与包边条(2)为一体式结构。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子(5)与所述亮饰条(3)为一体式结构。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子(5)的基部(51)通过粘结剂粘结固定在所述亮饰条(3)的下表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粘结剂为丙烯酸脂结构胶。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包边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子(5)和卡扣(4)为与亮饰条(3)相匹配的长条形,沿着所述亮饰条(3)的长度方向延伸。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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