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限高判定方法以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限高判定方法以及系统,属于装置的安全辅助技术领域。该方法包括:S1,检测操作者处于操作区域内的最高处到操作区域内的限高处的距离h;S2,判断所述距离h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目标安全距离H,进一步地,如果S2判断是满足条件,则允许操作者在操作区域内对操作对象进行操作;如果S2判断是不满足条件,则发出提示。本发明解决了对操作者操作特定设备或装置时通过人工检测限高方法所导致的不准确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福建;35 |
申请人: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肖善平;黄英;张功明;蔡明发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8-01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0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859628.5 |
公开号: |
CN110304589A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家富 |
分类号: |
B66F17/00(2006.01);B;B66;B66F;B66F17 |
申请人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金尚路89号 |
主权项: |
1.一种限高判定方法,以对操作者在操作对象的操作区域内进行限高判定,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S1、检测操作者处于操作区域内的最高处到操作区域内的限高处的距离h; S2、判断所述距离h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目标安全距离H,还包括: s31、如果S2判断是满足条件,则允许操作者在操作区域内对操作对象进行操作; s32、如果S2判断是不满足条件,则发出提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32中还进一步包括限制操作者在操作区域内对操作对象进行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是红外线测距检测、超声波测距检测、激光测距检测或基于视觉采集的图像测距检测中的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对象是叉车,所述操作区域是叉车的驾驶室,所述限高处是驾驶室的内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是装有矮型护顶架的叉车,所述操作区域是位于叉车的矮型护顶架内的驾驶室,所述限高处是矮型护顶架内的底部。 6.一种限高判定系统,以对操作者在操作对象的操作区域内进行限高判定,包括: 测距装置,安装于操作对象,被配置为能够检测操作者处于操作区域内的最高处到操作区域内的限高处的距离h; 控制装置,根据测距装置检测的距离h来判断其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目标安全距离H,并根据判断结果发出反馈至操作对象,使操作对象被允许或不被允许操作者在操作区域内进行操作; 提示装置,根据控制装置的判断结果而发出提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装置是听觉提示装置、视觉提示装置和触觉提示装置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装置是是红外线测距检测装置、超声波测距检测装置、激光测距检测装置或视觉采集装置中的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任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对象是叉车,所述操作区域是叉车的驾驶室,所述限高处是驾驶室的内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是装有矮型护顶架的叉车,所述操作区域是位于叉车的矮型护顶架内的驾驶室,所述限高处是矮型护顶架内的底部。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