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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车辆盲区显示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车辆盲区显示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包括显示单元、检测单元和处理单元,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辅助驾驶的增强现实图像信息;所述检测单元包括眼球追踪装置,所述眼球追踪装置用于追踪使用者眼球位置信息并反馈给所述处理单元;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眼球位置信息对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图像信息进行透明度处理,使得非视野盲区部分的透明度大于视野盲区部分的透明度,可以让使用者可以看到盲区外被遮挡的信息,不影响使用者看到的盲区内本来存在的信息,而且虽然存在盲区时透明度变小,但视野盲区越靠近视线方向时透明度越大,更符合实际需求。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广东;44
申请人: 深圳市掌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胡治国;张燕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3-30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1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279570.7
公开号: CN110316064A
代理机构: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郭伟刚
分类号: B60R1/00(2006.01);B;B60;B60R;B60R1
申请人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3楼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单元、检测单元和处理单元,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辅助驾驶的增强现实图像信息;所述检测单元包括眼球追踪装置,所述眼球追踪装置用于追踪使用者眼球位置信息并反馈给所述处理单元;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眼球位置信息对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图像信息进行透明度处理,以使非视野盲区部分的透明度大于视野盲区部分的透明度,且视野盲区越靠近视线方向时透明度越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包括: 区域划分子单元,用于所述眼球追踪装置反馈的眼球位置信息,以使用者眼球的视线方向为参考,将位于视线方向周围的区域划分多个视野角度区域;其中,每个视野角度区域对应一个盲区透明度设定值,且越靠近所述视线方向的视野角度区域所对应的盲区透明度设定值越大; 透明度处理子单元,用于对各个视野角度区域是否存在盲区进行判断,如果某个视野角度区域内存在盲区,则将该某个视野角度区域的图像信息的透明度设定为该某个视野角度区域所对应的盲区透明度设定值,否则将该某个视野角度区域的图像信息的透明度设定为完全透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视野角度区域包括:以使用者眼球的视线方向为参考,位于视线方向周围的预设锐角以内的第一视野角度区域;以使用者眼球的视线方向为参考,位于视线方向周围的预设锐角以外、直角以内的第二视野角度区域;以使用者眼球的视线方向为参考,位于视线方向周围的直角以外的第三视野角度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视野角度区域和第二视野角度区域对应的盲区透明度设定值均为部分透明,所述第三视野角度区域对应的盲区透明度设定值为不透明。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视野角度区域对应的盲区透明度设定值为50%透明度,所述第二视野角度区域对应的盲区透明度设定值为30%透明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系统还包括采集单元,所述采集单元用于采集车身周围的图像信息,并将采集到的图像信息发送到所述处理单元; 所述检测单元还包括空间位置检测装置,所述空间位置检测装置用于检测使用者头部的空间位置和角度信息,并将检测到的信息反馈给所述处理单元; 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位置测量装置发送过来的信息,判断使用者的视野盲区,将所述采集单元发送过来的图像信息补充在视野盲区位置并输出给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出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单元包括设置于车身外部的多个摄像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为副增强现实头显,所述显示单元的数量为至少一个。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盲区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强现实头显为增强现实眼镜。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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