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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车辆电源系统
专利名称: 车辆电源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电源系统,能够以高的电力效率回收由电动发电机产生的再生电力。车辆电源系统包括:第1电力线,连接有第1逆变器及第1电池;第2电力线,连接有第2逆变器及第2电池;电压转换器;以及充放电控制装置,操作逆变器、逆变器及电压转换器。充放电控制装置在减速再生时,在第2 SOC(充电状态)为第2再生允许上限值以下的情况下,利用作为从第2逆变器朝第2电力线中供给的电力的第2再生电力对第2电池进行充电,在第2 SOC比第2再生允许上限值大的情况下,禁止第2电池的充电,并且将第2再生电力的至少一部分经由电压转换器与第1电力线而供给至第1电池中。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山和也;大朏勇人;小熊宏和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3-27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1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236496.5
公开号: CN110316018A
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杨贝贝;臧建明
分类号: B60L58/10(2019.01);B;B60;B60L;B60L58
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港区南青山2-1-1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电源系统,其包括: 第一电动发电机,与车辆的第一车轮连结; 第二电动发电机,与第二车轮连结; 第一电路,连接有与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之间进行电力的授受的第一电力转换器及第一蓄电装置; 第二电路,连接有与所述第二电动发电机之间进行电力的授受的第二电力转换器及第二蓄电装置; 电压转换器,在所述第一电路与所述第二电路之间转换电压; 第二蓄电参数取得部件,取得对应于所述第二蓄电装置的蓄电量而变大的第二蓄电参数的值;以及 充放电控制装置,操作所述第一电力转换器及第二电力转换器以及所述电压转换器来控制所述第一蓄电装置及第二蓄电装置的充放电;所述车辆电源系统的特征在于, 还包括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设定针对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阈值的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 在由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及所述第二电动发电机产生再生电力的减速再生时,在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值为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以下的情况下,所述充放电控制装置利用从所述第二电力转换器朝所述第二电路中供给的电力的第二再生电力,对所述第二蓄电装置进行充电, 在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值比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大的情况下,所述充放电控制装置禁止所述第二蓄电装置的充电,并且将所述第二再生电力的至少一部分经由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第一电路而供给至所述第一蓄电装置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二电路中连接有作为电负载的车辆辅机, 所述充放电控制装置利用所述第二再生电力来驱动所述车辆辅机,并且将从所述第二再生电力中去掉所述车辆辅机中所要求的电力后的第二剩余再生电力经由所述电压转换器与所述第一电路而供给至所述第一蓄电装置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与所述第二蓄电装置相比,所述第一蓄电装置的输出重量密度低且能量重量密度高。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车轮为后轮,所述第二车轮为前轮,且 在所述减速再生时,所述充放电控制装置以所述第二再生电力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变得比从所述第一电力转换器朝所述第一电路中供给的电力的第一再生电力大的方式,操作所述第一电力转换器及所述第二电力转换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可再生电力取得部件,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取得针对供给至所述第二蓄电装置中的再生电力的上限的第二可再生电力, 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在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值为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以下且所述第二再生电力比所述第二可再生电力大的情况下,所述充放电控制装置利用所述第二再生电力对所述第二蓄电装置进行充电,并且将从所述第二再生电力中去掉所述第二可再生电力后的第二剩余再生电力经由所述电压转换器而供给至所述第一电路中。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根据所述第一蓄电装置的状态来使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变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蓄电参数取得部件,取得对应于所述第一蓄电装置的蓄电量而变大的第一蓄电参数的值;以及 第一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设定针对所述第一蓄电参数的阈值的第一再生允许上限值;且 在所述第一蓄电参数的值比所述第一再生允许上限值大的情况下,与所述第一蓄电参数的值为所述第一再生允许上限值以下的情况相比,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增大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 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在所述第一蓄电参数的值比所述第一再生允许上限值大的情况下,所述充放电控制装置禁止所述第一蓄电装置的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将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成规定的第一阈值及比所述第一阈值大的第二阈值的任一个值, 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在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值为所述第一阈值以下的情况下,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将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成所述第一阈值,在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值比所述第一阈值大且为所述第二阈值以下的情况下,且根据所述第一蓄电装置的状态来将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成所述第一阈值及所述第二阈值的任一个值。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可再生电力取得部件,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取得针对供给至所述第一蓄电装置中的再生电力的上限的第一可再生电力; 在所述减速再生时,在所述第二蓄电参数的值比所述第一阈值大且为所述第二阈值以下,进而要求再生电力比所述第一可再生电力大的情况下,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部件将所述第二再生允许上限值设定成所述第二阈值。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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