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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移动承载的碟轮
专利名称: 移动承载的碟轮
摘要: 一种「移动承载的碟轮」,系由一圆形构造、侧面约莫呈碟型可被旋转并可提供承载移动的碟型轮子,但不同的是,传统轮子是以最大轮径边缘产生轮面贴地滚动,但「移动承载的碟轮」则是以盘形最大圆径为横轴线,而且以碟型轮子横轴线二面中的其中一面形成轮面,并将横轴线设计呈倾斜角度,使「移动承载的碟轮」部分轮面与作用面相贴而产生牵引,让乘载其上的承载工具、交通工具、运输工具、及各类移动平台产生位移,为本发明「移动承载的碟轮」主要的目的;另,「移动承载的碟轮」可以利用横轴线的三维角度的变化,产生位移方向的改变,为本发明又一的目的;再,「移动承载的碟轮」可直接配合传动轴、传动机构、马达、引擎、发动机、制动机构平台和其它装置等,成为多种自走总成的移动装置,为本发明再一的目的。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中国台湾;71
申请人: 刘保伸
发明人: 刘保伸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3-2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1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263252.1
公开号: CN110315905A
代理机构: 北京寰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林柳岑
分类号: B60B19/00(2006.01);B;B60;B60B;B60B19
申请人地址: 中国台湾新北市板桥区大观路二段3巷65之1号2楼
主权项: 1.一种「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系由一圆形构造,该圆形构造的侧面约莫呈扁平化的两面状,并可被旋转的碟型轮子构成;该碟型轮子以盘形最大圆径为横轴线,其中朝地的一面形成一碟形轮面,并将横轴线设计呈倾斜角度,使碟型轮子部分碟形轮面与地面相贴而产生牵引,为(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圆形本体之碟型轮子的横轴线与碟形轮面贴地线之间不在平形在线,而且互呈的角度可以随需要设定,让碟形轮面可以应付不同贴地角度的地形需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圆形本体之碟型轮子的横轴线,可随需要调整与地面平行的倾斜角度,其中横轴线与地面互呈非平行角度至65度角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2及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面可以随需要设计成各种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1、2、3及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面的表面纹路可以设计成各种几何形的凹凸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1、2、3、4及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型轮子可以由金属、塑料、橡胶或金属、塑料、橡胶等化合物制成,或以金属、塑料、橡胶等相互合成方法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碟型轮子设有契接部,该契接部与承载工具传动轴衔接后,可以让碟型轮子在各种承载工具上盘式旋转,有助于各种承载工具的移动目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碟型轮子设有契接部,该契接部可由一至复数个槽孔、柱形、螺丝或螺孔、凹凸结构和其它习知契接构造完成,可以让本发明方便安装在各种承载工具传动轴上做盘式旋转,有助于各种承载工具的移动目的。 9.根据权利要求7及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契接部,该契接部呈圆孔状,其内并设有一轴承,如此就可以让各种承载工具装设本发明后盘式旋转更为滑顺。 10.根据权利要求7及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契接部,该契接部与各种承载工具间设一轴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契接部与与各种承载工具设一轴承,该一轴承由平面轴承或一锥形轴承所构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及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型轮子可以由耐冲击及高刚性的材料制作。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圆形构造非向地面的一面,可以利用一至复数个各种:「槽、孔、凹陷或凹凸槽及各种几何状构成,这方便本发明减轻重量或安置其它机构所需。 14.根据权利要求1及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碟形轮面可以增加其结构或调整其直径范围,做为碟形轮面保持较佳地面接触面积,或以减少与地面接触用来以高速行进时减少与地面的磨擦。 15.根据权利要求1及1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面,表面可以采用高磨擦值的涂层,也可以采用高磨擦力的橡胶或橡胶化合物做成盘形轮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及1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型轮子,可以利用橡胶或橡胶化合物将圆形构造整体包覆或部分包覆等方式构成,好让本发明具有高磨擦力的轮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5及1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面是呈环状,该环状是以甜甜圈的环状安排该传统轮胎类形的凹凸纹路。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面之凹凸纹路,其凹凸纹路及形状除设在碟形轮面贴地面外,也延伸至碟形轮面的侧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将圆形构造设计成扁碟形,该扁碟形以复数条放射状可耐弯变形的放射条状,并绕成圆盘状之可弯绕放射状盘形构成。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复数条放射条状,该复数条放射条状可依需要设计成各种不同的几何形状。 21.根据权利要求19及2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复数根放射条状的每条放射条状之间,都设有复数条相互穿套成环的钢缆。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扁碟形可以全包覆,或部份包覆着具有高磨擦力的一橡胶或橡胶化合物。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扁碟形之橡胶或橡胶化合物的环形表面,与贴地线之间不在平形在线,而且其互呈的角度可以随需要设定,让环形表面可以应付不同贴地角度的地形需要。 24.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扁碟形上设有契接部。 25.根据权利要求19及2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扁碟形上的契接部,该契接部可由一至复数个槽孔、柱形、螺丝或螺孔、凹凸结构和其它习知契接构造完成,可以让本发明方便安装在各种承载工具的传动轴上做盘式旋转。 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一圆形构造、该圆形构造改由一契接盘座及一轮体构成; 一契接盘座呈一圆盘状,该契接盘座的适当处设有契接部; 一轮体呈一环状,并具有朝上及朝下二面,而轮体朝下面形成一盘形轮面。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 轮体断面呈圆弧状。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 轮体之圆弧状压低成弧状。 29.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盘形轮面,可以随需要改变形状用来保持较佳与地面的接触及增加贴地的面积。 30.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圆形构造之横轴线与贴地线之间不在平形在线,而且其互呈的角度可以随需要设定,让圆形构造之盘形轮面可以应付不同贴地角度的地形需要。 31.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契接盘座的适当处的契接部,该契接部呈圆孔状,其内并设有一轴承。 32.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契接盘座的适当处与各种承载物的转轴或传动轴衔接之间,或任何旋转位置都能与本发明之间加设一轴承,该轴承可由各类型轴承或各类型平面轴承及各类型锥形轴承和其它轴承构成。 33.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契接盘座之契接部,该契接部以一至以上复数个穿孔槽孔、柱形、螺丝或螺孔、凹凸结构和其它习知契接构造完成,与各种承载物的转轴或传动轴衔接。 34.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 契接盘座及轮体可依据需要改变出各种形状,或以金属形状构造形成咬合力及高磨擦力,及以使用抗拉力及具高磨擦力之橡胶、塑料等特殊材料等或相互合成方法构成。 35.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 轮体以抗高温耐磨擦的橡胶或塑料,或橡胶化合物、塑料化合物构成。 36.根据权利要求1及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一契接盘座及一轮体,另加设一角度定位座及一轴承和一定位件,该角度定位座呈不同角度的两面状,其中一面设有一转轴,该转轴以垂直的方式先穿入轴承后套入圆形构造之契接盘座的契接部定位,再以一定位件定位,因此使本发明形成一「盘轮总成」。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角度定位座呈不同角度的两面状,其中互呈不同角度的两面状的互呈角度可随需要设计。 38.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一轴承,该轴承可以由各类型轴承,或各类型平面轴承及各类型锥形轴承和其它轴承构成,并设在转轴与各种承载物或传动轴衔接之间。 39.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透过一契接盘座、一轮体、一角度定位座、一轴承、一定位件等所形成的「盘轮总成」,可依需要以二个至二个以上装在各种运动、玩具、游戏、旅行箱、婴儿车、承载人员的小型或个人行动移动设备、及各行业移动承载工具等不同移动工具上使用。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盘轮总成」,一鞋子形成一滑轮鞋。 41.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盘轮总成」加上一移动板及一鞋子形成一滑轮鞋。 42.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盘轮总成」加上一滑板形成一运动滑板。 43.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盘轮总成」加上一滑板形成一运动滑板。 44.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可以利用复数个「盘轮总成」在各种平台以圆形构造之轮体部分边缘相互抵靠着盘转。 45.根据权利要求1、39及4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圆形构造之轮体部分边缘设计成齿轮状,方便轮体部分边缘相互抵靠精密同步盘转。 46.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将原一契接盘座及一轮体另加设一角度定位座及一轴承和一定位件成为一盘轮总成,其中的角度定位座,修改设计成第一固定座并增加一第二固定座外并增加一弹性体; 一第一固定座,该第一固定座呈平板形,其一端设有一限位块,限位块设有一限位斜口及一槽孔,并在第一固定座接近另一端设一凹陷; 一第二固定座,该一第二固定座呈平板状,其朝第一固定座一面的一端设计有二凸块及一槽孔,该二凸块呈一凹陷,该凹陷系提供第一固定座的限位块安置其内,并透过一螺栓穿入第一固定座及第二固定座的槽孔使得第一固定座及第二固定座两者可以翻动,并透过第一固定座限位斜口限制第一固定座在第二固定座翻动角度; 一弹性体,该弹性体具有二端,其中一端是设计在第一固定座的凹陷内,弹性体另一端是被安置在第二固定座相对位置的凹陷内,使得第一固定座及第二固定座两者透过弹性体产生翻动弹性; 由以上构成一「弹性盘轮总成」。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一固定座之限位块,其中限位块设有一限位斜口倾斜角度可随需要设计。 48.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一「弹性盘轮总成」,其「弹性盘轮总成」可依需要以二个至二个以上装在各种运动、玩具、游戏、旅行箱、婴儿车、承载人员的小型或个人行动移动设备、及各行业移动承载工具等不同移动工具上使用。 49.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弹性盘轮总成」加上一鞋子形成一滑轮鞋。 50.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弹性盘轮总成」加上一移动板及一鞋子形成一滑轮鞋。 51.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弹性盘轮总成」加上一滑板形成一运动滑板。 52.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以复数个「弹性盘轮总成」加上一滑板形成一运动滑板。 53.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具有一契接盘座、一轮体、一角度定位座、一轴承和一定位件后,又在角度定位座中加上一活动枢纽,并形成一「活动盘轮总成」。 54.根据权利要求46及5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为使「弹性盘轮总成」以及「活动盘轮总成」透过活动枢纽装设在移动承载工具做转向用途,并得畅顺的盘式旋转并减少旋转的阻力,特别在活动枢纽与配合的轴孔,或第二固定座与移动承载工具之间可视需要加设轴承,该轴承均可由各类型轴承或平面轴承或各类型锥形平面轴承构成,让「弹性盘轮总成」以及「活动盘轮总成」转向机能更为顺畅。 55.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让装设本发明「盘轮总成」的承载工具,具有转向机能,特别将两个盘轮总成分别装在一条形转向梁接近各一端上,其条形转向梁,中间部位朝上设有一可操控的条形转向梁的方向柱,藉由方向柱的转向便可控制装置二盘轮总成的承载工具的移动方向。 56.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让本发明「弹性盘轮总成」的承载工具具有转向机能,特别将两个「弹性盘轮总成」分别装在一条形转向梁接近各一端上,其条形转向梁,中间部位朝上设有一可操控的条形转向梁的方向柱,藉由方向柱的转向便可控制装置二「弹性盘轮总成」的承载工具的移动方向。 57.根据权利要求1、7、19及2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为让本发明产生自走效果,可特别透过习知具动力的引擎或马达,以传动轴或其它传动方式装置在圆形构造或碟型轮子,或圆形构造设计成扁碟形上。 58.根据权利要求1、7、19、26及5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为让本发明产生自走及制动效果,可特别透过习知制动总成,将受传动轴带动盘转中的圆形构造或碟型轮子,或圆形构造设计成扁碟形等产生停止的功能。 59.一种「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系由一圆形构造,该圆形构造由一轨道钢盘轮构成;铁轨钢盘轮侧面约莫呈扁平化并可被旋转,并以盘形最大圆径为横轴线为准,分上下二面,其中朝地的一面边缘设有靠轨凹陷,并将横轴线设计呈倾斜角度,使轨道钢盘轮靠轨凹陷与铁轨相接而产生牵引,让承载其上的轨道车具有位移的基础。 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轨道钢盘轮设有的契接部,藉该契接部使轨道钢盘轮与承载工具传动轴衔接后,可以让轨道钢盘轮在各种轨道车上盘式旋转,有助于各种承载工具的移动目的。 61.根据权利要求59及6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轨道钢盘轮之契接部,该契接部可由一至复数个槽孔、柱形、螺丝或螺孔、凹凸结构和其它习知契接构造完成,可以让轨道钢盘轮方便安装在各种承载工具传动轴上做盘式旋转,有助于各种承载工具的移动目的。 62.根据权利要求59及6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契接部,该契接部呈圆孔状,其内并设有一轴承,如此就可以让各种轨道车装设轨道钢盘轮后盘式旋转更为滑顺。 63.根据权利要求59及6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契接部,该契接部与各种承载工具间设一轴承。 64.根据权利要求59及6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其中契接部与与各种承载工具设一轴承,该一轴承由平面轴承或一锥形轴承所构成。 65.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轨道钢盘轮由耐冲击及高刚性的材料制作。 66.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轨道钢盘轮,设有一至复数个各种:「槽、孔、凹陷或凹凸槽及各种几何状构成,这方便本发明减轻重量或安置其它机构所需。 67.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轨道钢盘轮之靠轨凹陷,可以采用齿轮构造完成爬坡所需。 68.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轨道钢盘轮之外缘设计成齿轮状,这有利复数个轨道钢盘轮相互抵靠后相互同步转动,也有助于与铁轨。 69.根据权利要求59及6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轨道钢盘轮之外缘设计成齿轮状外,也加设一条状齿轮,该条状齿轮是加装在铁轨一侧并侧凸出,这条状齿轮与轨道钢盘轮之外缘之齿轮相配。 70.一种「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系由一圆形构造,该圆形构造系以碟形轮胎构成;该碟形轮胎侧面约莫呈甜甜圈形并成开放性空心状,而且可被旋转,但不同的是,「传统轮胎」是以最大轮径产生一圆周的接触面贴地滚动,碟形轮胎则是以的最大圆径为横轴线,并以横轴线分上下二面,其中以朝地的一面形成一盘形胎面,另一面设有轮胎衬,其轮胎衬又设有一内缘衬及一外缘衬,这内缘衬及外缘衬都在碟形轮胎同一面上成周圆,而且二者之间呈开放式的空心状。 71.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朝地的盘形胎面,该盘形胎面可以随需要设计成各种形状。 72.根据权利要求70及7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可以由高磨擦力之橡胶、塑料或高磨擦力之橡胶、塑料等化合物制成。 73.根据权利要求70及7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采用高拉力材料,或以植入金属线及高延展力之特殊材料等相互合成方法构成。 74.根据权利要求70、71、72及7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之轮胎衬的构造大小及在碟形轮胎非朝地的一面的高度和形状构造均可随需要设计。 75.根据权利要求70、71及7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盘形胎面的表面纹路可以设计成各种几何形的凹凸形状。 76.根据权利要求70及7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盘形胎面是呈环状,该环状是以甜甜圈的环状安排该传统轮胎类形的凹凸纹路。 77.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之凹凸纹路,其凹凸纹路及形状除设在碟形轮面贴地面外,也延伸至碟形轮面的侧面。 78.一种「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系由一圆形构造,该圆形构造以一碟形钢圈及一碟形轮胎构成一「碟形轮胎总成」; 一碟形钢圈,该碟形钢圈侧面约莫呈碟形并成开放性空心状可被旋转,碟形钢圈分上下二面,其中朝地的一面具有衔接碟形轮胎的构造; 一碟形轮胎,该碟形轮胎侧面约莫呈甜甜圈形并成开放性空心状,碟形轮胎是以的最大圆径为横轴线,并以横轴线分上下二面,其中以朝地的一面形成一盘形胎面,另一面则是契合于碟形钢圈朝地的一面共同形成一「碟形轮胎总成」,其中将「碟形轮胎总成」的横轴线设计呈倾斜角度,使「碟形轮胎总成」之碟形轮胎的部分盘形胎面与地面相贴而产生牵引,让承载其上的移动平台产生位移。 79.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钢圈及一碟形轮胎相互契合的构造,可采用传统轮胎与车轮钢圈相结合的办法组合成一「碟形轮胎总成」。 80.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设有轮胎衬并分内缘衬及外缘衬,该轮胎内缘衬是设在碟形轮胎一面上,并将内外缘衬装入碟形钢圈之空心状内形成一封闭式的轮胎,其中碟形轮胎的所使用的材料可采用习知的轮胎材料构成。 81.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之轮胎内衬的内外缘衬,可随需要变长或缩短,这有助于配合碟形钢圈的形状变化。 82.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朝地的盘形胎面,该盘形胎面可以随需要设计成各种形状。 83.根据权利要求78、80及82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可以由高磨擦力之塑料、橡胶或高磨擦力之塑料、橡胶等化合物制成。 84.根据权利要求78及8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可以植入金属线及抗拉力之特殊材料与橡胶、塑料等相互合成方法构成。 85.根据权利要求78、81、83及8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之轮胎衬的构造大小及在碟形轮胎非朝地的一面的高度和形状构造均可随需要设计。 86.根据权利要求78、82、83及84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盘形胎面的表面纹路可以设计成各种几何形的凹凸形状。 87.根据权利要求78及86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盘形胎面是呈环状,该环状是以甜甜圈的环状安排该传统轮胎类形的凹凸纹路。 88.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之凹凸纹路,其凹凸纹路及形状除设在碟形轮面贴地面外,也延伸至碟形轮面的侧面。 89.根据权利要求78、79及88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总成」的碟形钢圈及碟形轮胎之空心状内加设一内胎,这可使「碟形轮胎总成」具有更多的选择其轮胎的气密性。 90.根据权利要求7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总成」,其中在碟形钢圈设有契接部做为与传动轴及制动机构衔接,该契接部可以采用已知的各类衔接构造的衔接技术,与各种承载平台的机构结合。 91.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总成」之契接部可以由复数个穿孔与承载平台的机构结合。 92.根据权利要求78至9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碟形轮胎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93.根据权利要求78至91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形轮胎总成再加设一转盘,该转盘设有复数根定位螺栓,并以复数个螺母被锁固在碟形钢圈非朝地的一面上,该转盘主要系提供传动轴和制动机构衔接,使「碟形轮胎总成」能被转动及被停止,其中制动机构可以采用各种习用技术如鼓式制动或碟式制动,让「碟形轮胎总成」配合转盘构成一「碟轮制动总成」。 94.根据权利要求79至9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碟轮制动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95.根据权利要求78及9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本发明)所形成的「碟轮制动总成」再加设,一轴承,一角度定位构造构成一「第一移动总成」; 一角度定位构造朝「碟轮制动总成」方向的一面设有一转轴,该转轴主要系提供该「碟轮制动总成」具有旋转功用,而转轴与「碟轮制动总成」之转盘的轴孔之间设有一轴承,做为转轴与轴孔间的润滑。 96.根据权利要求9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角度定位构造的另一面设计成倾斜状并设有契接结构,该契接结构可以使用习知的契接技术衔接于移动平台的构造上。 97.根据权利要求9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角度定位构造与转盘设有一平面轴承或一椎形轴承或传统轴承。 98.根据权利要求95至9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第一移动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99.根据权利要求93至9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轮制动总成」再加设一基座、一伸缩装置及一载体共同形成一「第二移动总成」; 一基座呈平板状并具有两端,其中面朝载体一端设计有二凸块及分别设有一槽孔,该二凸块互呈一凹陷,基座面朝载体另一端设有一组契接构造,该契接构造可以生成具有衔接孔的二凸块或其各种习知的衔接结构; 一伸缩装置,该伸缩装置系一种具有调节载体在基座上活动的机构; 一载体,该载体呈具有两面的圆弧形,其中面朝「碟轮制动总成」一面设有一转轴,另一面的设计成平状,并在一侧设有一侧凸定位构造其上设有一槽孔,也在载体约莫另一侧的两边各设有二契接结构,而载体朝「碟轮制动总成」方向的转轴,该转轴主要系提供该「碟轮制动总成」具有旋转功用,而转轴与「碟轮制动总成」之转盘的轴孔之间设有一轴承,做为转轴与轴孔间的润滑。 100.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轮制动总成」之转盘与载体之间,加设一轴承该轴承采用的是平面轴承或椎形轴承及传统轴承。 101.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第二移动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102.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二移动总成」的基座,该基座朝「碟轮制动总成」一面的另外一面约莫中心处设一转轴,构成「第三移动总成」。 103.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伸缩装置,该伸缩装置由二伸缩杆构成,该二伸缩杆具有两端,其中一端分别装在基座面朝载体方向一端的二凸块上,并各分别以一螺栓将该二伸缩杆各一端契接在基座上,而另一端也分别利用一螺栓契合于载体二契接结构上。 104.根据权利要求99及10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伸缩装置及二伸缩杆可由气压或液压机构完成伸缩。 105.根据权利要求99及10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伸缩装置,该伸缩装置由一至复数个弹性装置构成,在装于移动平台后产生缓震的功能。 106.根据权利要求101至10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第三移动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107.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三移动总成」之载体的内部设计一空间,该空间内安置一马达,该马达传动轴被锁固在转盘上,而形成的一「第一自走总成」。 108.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第一自走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109.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一自走总成」的基座上加设一旋转轴形成一「第二自走总成」。 110.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 「第二自走总成」的基座一面上设一轴承,藉该轴承使基座避免转向时与承载移动平台的构造相互产生承载阻力所设计的。 111.根据权利要求107、109及11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二个至二个以上的「第二自走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112.根据权利要求99、102、107、109及110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二移动总成」、「第三移动总成」、「第一自走总成」、「第二自走总成」其中基座再加一滑板构造,构成一「第三自走总成」,该滑板构造呈具有二端的矩形。 113.根据权利要求112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设在各基座上的滑板,该滑板两侧设有滑轨,该滑轨可以用于与承载移动平台上的机构配合横向移位的功用。 114.根据权利要求112及113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至使用一个至一个以上的「第三自走总成」安置在各种移动承载平台上。 115.根据权利要求93、99、102、107、109及112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碟轮制动总成」、「第一移动总成」、「第二移动总成」、「第三移动总成」、「第一自走总成」、「第二自走总成」、「第三自走总成」等,加一碟式剎车装置,该碟式剎车装置系以一环形剎车制动盘、一制动钳、一制动钳支架构成; 一环形剎车制动盘呈环形,是装在「碟形轮胎总成」碟形钢圈上为其所设置的一环状凸起上;一制动钳是透过一制动钳支架设置在一载体的一侧位置上。 116.根据权利要求115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 环形剎车制动盘上设有各种凹槽结构作为散热用途。 117.根据权利要求99、102、107、109及112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一移动总成」、「第二移动总成」、「第三移动总成」、「第一自走总成」、「第二自走总成」、「第三自走总成」等,其中伸缩装置可分别由复数个伸缩杆构成,作为调整该等横轴线的角度用途。 118.根据权利要求99、102、107、109及112所述的「承载移动工具之碟轮」,其特征在于:「第一移动总成」、「第二移动总成」、「第三移动总成」、「第一自走总成」、「第二自走总成」、「第三自走总成」等,其中伸缩装置可分别由复数个弹性装置构成,作为该等总成避震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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