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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地下室底板的后浇带结构
专利名称: 一种地下室底板的后浇带结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地下室底板的后浇带结构,包含设于基槽内的待浇筑区域,所述待浇筑区域两侧为已浇筑底板,所述待浇筑区域和已浇筑底板设于混凝土垫层上,所述待浇筑区域底面和已浇筑底板底面均设有防水结构,所述待浇筑区域内设有至少两个集水坑,所述集水坑的底面低于所述待浇筑区域的底面,所述待浇筑区域的底面设有朝向集水坑的坡度。采用本结构无需单独开挖集水坑,仅需局部增加挖深,有利于现场布置,节省空间,减少挖土量,保证后浇带内的干燥,避免预留的钢筋和钢板受到浸泡,防止受到建渣的破坏,有效节省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便于清理,减少对后浇带内的钢筋的破坏,利于提高后期浇筑质量和成型质量,降低漏水和开裂几率。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四川;51
申请人: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熊飞;张春银;冯宇;吴健;冯怀双;陈晓峰;张仕鹏;欧阳俊华;谭雪梅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1-30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2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20169097.7
公开号: CN209538245U
代理机构: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范文苑
分类号: E02D29/16(2006.01);E;E02;E02D;E02D29
申请人地址: 610021 四川省成都市走马街55号友谊B座14、15楼
主权项: 1.一种地下室底板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包含设于基槽内的待浇筑区域(1),所述待浇筑区域(1)两侧为已浇筑底板(2),所述待浇筑区域(1)和已浇筑底板(2)设于混凝土垫层(3)上,所述待浇筑区域(1)底面和已浇筑底板(2)底面均设有防水结构,所述待浇筑区域(1)内设有至少两个集水坑(4),所述集水坑(4)的底面低于所述待浇筑区域(1)的底面,所述待浇筑区域(1)的底面设有朝向集水坑(4)的坡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集水坑(4)相距10m-20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两个所述集水坑(4)分别位于所述待浇筑区域(1)的两个端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4)的底面比待浇筑区域(1)的底面低500-6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坡度为5‰-10‰。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结构从上到下依次包含保护层、附加防水层(5)和防水层(6)。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含止水钢板(7),所述止水钢板(7)设于待浇筑区域(1)和已浇筑底板(2)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水钢板(7)的弯折面朝向迎水面。 9.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4)的宽度等于所述待浇筑区域(1)的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后浇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4)上方的钢筋断开。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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