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及评价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及评价方法,所述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包括箱体、采样孔、密封塞、风扇和供电装置,所述箱体底部敞开,上表面密封;所述采样孔位于箱体上表面,使箱体内部与外界连通;所述密封塞位于采样孔内用于密封采样孔,所述风扇位于箱体内部,所述供电装置与风扇电性连接。本发明排除了风力、风向等气候条件的干扰;保证了挥发性异味物质散发气体条件的统一性;得到异味物质的排放通量,能够推算出单位时间内每平方米土壤异味物质的排放量,能够用于定量评价异味覆盖封闭措施的工程效果;通过同步获取箱体内温度和湿度的数据,便于分析异味的影响因素。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江苏;32 |
申请人: |
南京师范大学 |
发明人: |
王风贺;程谊;蔡祖聪;张金波;周艳;苗家赫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8-1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2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743290.1 |
公开号: |
CN110361236A |
代理机构: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柏尚春 |
分类号: |
G01N1/22(2006.01);G;G01;G01N;G01N1 |
申请人地址: |
210046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
主权项: |
1.一种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采样孔(2)、密封塞(3)、风扇(4)和供电装置(5),所述箱体(1)底部敞开,上表面密封;所述采样孔(2)位于箱体(1)上表面,使箱体(1)内部与外界连通;所述密封塞(3)位于采样孔(2)内用于密封采样孔(2),所述风扇(4)位于箱体(1)内部,所述供电装置(5)与风扇(4)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温层(6),所述保温层(6)包裹于箱体(1)外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温度湿度传感器(7)和显示器(8),所述温度湿度传感器(7)位于箱体(1)内部,所述显示器(8)位于箱体(1)上表面;所述温度湿度传感器(7)和显示器(8)均与所述供电装置(5)电性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防雨淋装置(9),所述防雨淋装置(9)为倒斗型,设置在箱体(1)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扇(4)为低转速风扇。 6.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5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进行挥发性异味物质评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打开风扇(4),静置后打开密封塞(3),使用气袋在采样孔(2)处收集箱体(1)内气体,检测异味气体浓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进行挥发性异味物质评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静置的时间为1~6小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进行挥发性异味物质评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异味气体浓度后还包括如下步骤:再次打开风扇(4),静置后打开密封塞(3),使用气袋在采样孔(2)处收集箱体(1)内气体,检测异味气体浓度;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异味气体的平均排放通量F,通过平均排放通量F作为标准进行评价; 其中,F为待测气体的排放通量,ρ为标准状态下气体的密度,H为箱体(1)的高度,T为箱体(1)内气温,dc/dt为采样评价装置内两次取样异味气体浓度差值与时间差的比值,P为采样时气压,P0为标准大气压。 9.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进行挥发性异味物质覆盖封闭效果评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选择相邻两处位点,一处采用挥发性异味物质覆盖封闭进行处理,一处作为空白对照不采取任何处理措施; (2)将两个所述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分别放置步骤(1)中所述的两处位点; (3)将步骤(2)中的两个采样评价装置同时打开风扇(4),静置后打开密封塞(3),使用气袋在采样孔(2)处收集箱体(1)内气体,检测异味气体浓度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覆盖封闭率r进行评价: r=(CB-CA)÷CB×100%; 其中,CB为步骤(1)中所述空白对照不采取任何处理措施的位点上测得的气体浓度;CA为步骤(2)中所述采用挥发性异味物质覆盖封闭进行处理的位点上测得的气体浓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农药行业场地挥发性异味物质的采样评价装置进行挥发性异味物质覆盖封闭效果评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所述静置的时间为1~6小时。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