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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车辆的车顶系统
专利名称: 用于车辆的车顶系统
摘要: 一种车顶系统,用于在车顶部分中具有车顶开口的车辆,车顶系统包括关闭面板,其设置有操作机构。操作机构包括前、后装置。驱动滑动件能被驱动以便经由前、后装置使关闭面板竖直和水平地运动。前、后装置中的至少一个包括杆,其第二枢轴销枢转地且可滑动地连接至驱动滑动件或固定导轨。它还设置有第一引导凸轮,其至少部分地接合固定的引导弯道和/或驱动滑动件中的弯道。驱动滑动件设置有第一驱动滑动部分以及第二驱动滑动部分。驱动滑动部分中的、枢转地且可滑动地连接至杆的一个设置有引导凸轮,其接合固定的导轨中的引导弯道,以便在驱动滑动件的滑动运动的至少一部分期间迫使一个驱动滑动部分相对于另一个驱动滑动部分枢转。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荷兰;NL
申请人: 英纳法天窗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E·C·H·范博克斯特尔;M·J·C·内伦;R·戈伊茨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4-0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2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278027.X
公开号: CN110370903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王爱华
分类号: B60J7/057(2006.01);B;B60;B60J;B60J7
申请人地址: 荷兰欧斯特鲁姆
主权项: 1.一种车顶系统,其用于在车顶部分(2)中具有车顶开口(1)的车辆,所述车顶系统包括: 至少关闭面板(3),其能在其中它将所述车顶开口关闭的关闭位置与其中它将所述车顶开口打开并且它至少部分地定位于所述车顶部分(2,3')的邻接部分上方的打开位置之间运动,所述关闭面板设置有使所述关闭面板能够枢转以及滑动的操作机构(7,8); 在所述车顶开口(1)的每一纵向侧处的固定的导轨(6),其适合于可滑动地引导沿所述车辆的纵向方向操作所述关闭面板(3)的操作机构,所述操作机构包括: 前装置(7),其用于沿竖直方向支撑所述关闭面板(3)的前边缘以及使所述关闭面板(3)的前边缘运动; 后装置(8),其用于使所述关闭面板的后边缘朝向相对于所述关闭位置上升且在所述车顶部分(2,3')的邻接部分上方的上升位置运动;以及 驱动滑动件(15),其可滑动地容置于每一导轨(6)中并且能被驱动以便经由所述前装置(7)以及后装置(8)使所述关闭面板沿竖直方向以及沿水平方向运动; 其中,所述前装置(7)以及后装置(8)中的至少一个包括杆(9;21),所述杆通过一个端部上的第一枢轴销(10;22)枢转地接合所述关闭面板(3),并且通过相对的端部附近的第二枢轴销(11;23)枢转地且可滑动地连接至所述驱动滑动件(15)或所述固定的导轨(6),并且所述杆设置有至少第一引导凸轮(12,13;24),所述第一引导凸轮至少部分地接合固定的引导弯道(14)和/或所述驱动滑动件(15)中的弯道(16;25), 其中所述驱动滑动件(15)设置有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以及第二驱动滑动部分(15”),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以及第二驱动滑动部分可运动地、优选地枢转地连接至彼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以及第二驱动滑动部分(15”)中的、枢转地且可滑动地连接至所述杆(9;21)的至少一个驱动滑动部分(15')设置有引导凸轮(18),所述引导凸轮接合所述固定的导轨(6)中的引导弯道(19),以便在所述驱动滑动件(15)的滑动运动的至少一部分期间迫使所述一个驱动滑动部分(15')相对于另一个驱动滑动部分(15”)枢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杆(9)为所述前装置(7)的一部分并且可滑动地且枢转地连接至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设置有与所述固定的导轨(6)中的引导弯道(19)接合的引导凸轮(18),并且所述杆(9)的至少第一引导凸轮(12)至少接合所述驱动滑动件(15)中的弯道(16)。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装置(7)的杆(9)设置有第二引导凸轮(13),所述第二引导凸轮接合固定的引导弯道(14)。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杆(9;21)的第二枢轴销(11;23)接合所述驱动滑动件中的引导弯道(16,2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装置(7)的杆(9)的第二枢轴销(11)接合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中的引导弯道(16)的弯道部分(16”',16””)。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装置(7)的杆(9)的第二枢轴销(11)接合所述第二驱动滑动部分中的引导弯道的弯道部分(16”',16””)。 7.根据权利要求4、5或6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装置(7)的杆(9)的第一引导凸轮(12)接合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中的弯道部分(16',16”)。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装置(7)的杆(9)的第一引导凸轮(12)接合所述第二驱动滑动部分(15”)中的弯道部分(16',16”)。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在它的后端附近枢转地连接至所述第二驱动滑动部分(15”)。 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在它的前端附近枢转地连接至所述第二驱动滑动部分(15”)。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的引导凸轮(18)布置于距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与第二驱动滑动部分(15”)之间的枢轴(17)一定距离处。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的导轨(6)中的引导弯道(19)被成形为使得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的与所述枢轴(17)相间隔的一部分在所述面板(3)的关闭位置中在所述固定的导轨(6)上方或下方延伸,并且通过滑动通过所述引导弯道(19)的所述引导凸轮(18)运动至这样的位置,在该位置中,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被大致定位于所述固定的导轨(6)的边界内。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中的引导弯道(16)至少部分地向后且向下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杆(21)为所述后装置(8)的部分并且可滑动地且枢转地连接至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设置有接合所述固定的导轨(6)中的引导弯道(19)的引导凸轮(18),并且所述后装置的杆(21)的至少第一引导凸轮(24)至少接合所述驱动滑动件(15)中的引导弯道(25)。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滑动件(15)中的引导弯道(25)的部分(25',25”;25”',25””)设置于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中并且所述第二枢轴销(23)或者所述第一引导凸轮(24)接合所述第一驱动滑动部分(15')中的引导弯道(25)的该部分。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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