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及其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及其方法。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包括探测组件和提示组件。所述探测组件设置在己车的尾部的至少一个探测器指定位置,所述探测组件包括至少一个探测器种类的至少两个探测器,每个探测器具有相互之间不重叠的探测区域,每个探测器用于在该探测器对应的探测区域中在每个预置的探测周期内定期探测是否存在后车。本发明公开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及其方法,聚焦防止汽车尾部的其他车辆追尾己车的核心问题,通过设置必要的探测系统,同时强化探测系统的探测时机和判断逻辑,以便在具有便携化、集成化等特点的同时,可以匹配主流汽车类型,便于对于汽车进行无损改装,还具有较好的防追尾能力。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浙江一网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振宇;陆建华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8-05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0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717883.0 |
公开号: |
CN110395176A |
代理机构: |
嘉兴启帆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家蕾 |
分类号: |
B60Q1/52(2006.01);B;B60;B60Q;B60Q1 |
申请人地址: |
314000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东路568号(科创中心内综合楼309-311室) |
主权项: |
1.一种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探测组件和提示组件,其中:所述探测组件设置在己车的尾部的至少一个探测器指定位置,所述探测组件包括至少一个探测器种类的至少两个探测器,每个探测器具有相互之间不重叠的探测区域,每个探测器用于在该探测器对应的探测区域中在每个预置的探测周期内定期探测是否存在后车,并且根据预置的判断逻辑自主生成该探测器的该探测周期的探测报告,所述探测报告包括紧急程度等级信息; 所述提示组件设置于己车的至少一个提示器指定位置,所述提示组件包括至少一个提示器种类的至少一个提示器,每个提示器同时与各个探测器直接相连或者通过己车的CAN总线与各个探测器相连,在同一个探测周期内,当任一个探测器的探测报告的紧急程度等级信息高于预置的阈值时,各个提示器同时开始提供提示信息,各个提示器提供的提示信息的时长不短于单个探测周期的时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己车的尾部设置有2个探测器指定位置,分别设置在己车的尾部的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探测器指定位置设置有2个探测器种类,探测器种类为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机器视觉识别探头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种类的探测器设置为2个。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汽车后尾防撞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机器视觉识别探头采用双目识别探头。 6.一种汽车后尾防撞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在己车的尾部的至少一个探测器指定位置设置至少一个探测器种类的至少两个探测器,每个探测器具有相互之间不重叠的探测区域; 步骤S2:每个探测器在该探测器对应的探测区域中在每个预置的探测周期内定期探测是否存在后车,并且根据预置的判断逻辑自主生成该探测器的该探测周期的探测报告,所述探测报告包括紧急程度等级信息; 步骤S3:在己车的至少一个提示器指定位置设置至少一个提示器种类的至少一个提示器,每个提示器同时与各个探测器直接相连或者通过己车的CAN总线与各个探测器相连; 步骤S4:在同一个探测周期内,当任一个探测器的探测报告的紧急程度等级信息高于预置的阈值时,各个提示器同时开始提供提示信息,各个提示器提供的提示信息的时长不短于单个探测周期的时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预置的判断逻辑包括: 判断条件1:后车的车速不小于己车的车速; 判断条件2:后车与己车的距离小于预置的安全刹车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未同时满足判断条件1和判断条件2时,探测报告的紧急程度等级信息对应为三级; 当有且仅有满足判断条件1或者判断条件2中的任意1个判断条件时,探测报告的紧急程度等级信息对应为二级; 当同时满足判断条件1和判断条件2时,探测报告的紧急程度等级信息对应为一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提示器的预置的阈值为二级。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后尾防撞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中,提示器种类为振动提示器、灯光提示器、声音提示器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