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实现了针对不同斜面进行联锁支护的效果。该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包括固定机构和支撑机构,固定机构位于支撑机构的中部,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板,固定板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一活塞缸,第一活塞缸的内部套设有第一活塞头,第一活塞头上固定安装有第一活塞杆,两个第一活塞杆相对于彼此的一侧均固定安装有移动栓。该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通过固定机构和支撑机构内部结构的配合使用,对内部有斜面结构的基坑进行联锁支护,相比现有技术中使用单个灌注桩进行支护,提高了施工的安全性,保证了施工效率。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江苏;32 |
申请人: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发明人: |
韩宜康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1-2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1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972309.7 |
公开号: |
CN209620036U |
代理机构: |
南京钟山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戴朝荣 |
分类号: |
E02D17/04(2006.01);E;E02;E02D;E02D17 |
申请人地址: |
210015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 |
主权项: |
1.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包括固定机构(1)和支撑机构(2),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机构(1)位于支撑机构(2)的中部; 所述固定机构(1)包括固定板(101),所述固定板(10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一活塞缸(102),所述第一活塞缸(102)的内部套设有第一活塞头(103),所述第一活塞头(103)上固定安装有第一活塞杆(104),两个所述第一活塞杆(104)相对于彼此的一侧均固定安装有移动栓(105),所述移动栓(105)的内部套设有第一螺纹杆(106),所述第一螺纹杆(106)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第一锥形齿轮(107),所述第一锥形齿轮(107)上通过齿牙啮合有第二锥形齿轮(108),所述第二锥形齿轮(108)远离第一锥形齿轮(107)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转动杆(109),所述转动杆(109)远离第二锥形齿轮(108)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三锥形齿轮(110),所述第一活塞缸(102)远离第一活塞头(103)的一端连通有第二活塞缸(114),所述第二活塞缸(114)的内部套设有第二活塞头(115),所述第二活塞头(115)远离第一活塞缸(10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杆(116); 所述支撑机构(2)包括轴承(201),所述轴承(201)远离固定板(10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辅助板(202),所述辅助板(202)和固定板(101)上均固定安装有辅助固定钉(203),所述辅助板(202)远离辅助固定钉(20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支撑栓(204),所述支撑栓(204)远离辅助板(202)的一端通过螺栓活动安装有转动栓(205),所述转动栓(205)远离支撑栓(20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活塞杆(206),所述第二活塞杆(206)远离转动栓(205)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三活塞头(207),所述第三活塞头(207)的外部套设有第三活塞缸(208),所述第三活塞缸(208)相对于固定板(101)的一侧连通有第四活塞缸(209),所述第四活塞缸(209)的内部套设有第四活塞头(210),所述第四活塞头(210)远离第三活塞缸(208)的一侧通过转轴活动安装有第二螺纹杆(211),所述第二螺纹杆(211)远离第四活塞头(210)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转动板(2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塞缸(102)、第二活塞缸(114)、第三活塞缸(208)和第四活塞缸(209)的内部均充满液压油,所述第四活塞缸(209)相对于第二螺纹杆(211)的位置开设有与第二螺纹杆(211)相适配的螺纹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杆(106)远离第一锥形齿轮(107)的一端通过转轴与第一活塞缸(102)活动连接,所述固定板(101)内部相对于固定杆(116)的位置开设有与固定杆(116)相适配的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锥形齿轮(110)上通过齿牙啮合有第四锥形齿轮(111),所述第四锥形齿轮(111)远离第三锥形齿轮(110)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传动杆(112),所述传动杆(112)远离第四锥形齿轮(11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转动盘(1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承(201)活动安装在固定板(101)的两侧,所述辅助板(202)远离固定板(101)的一端为圆弧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基坑支护用安全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塞头(103)、第二活塞头(115)、第三活塞头(207)和第四活塞头(210)的外部均套设有密封圈,且密封圈为橡胶材质制成。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