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道路交通工程系统方法及相应设施,所述道路是任何自然地面或人工地面上
的公路或街道或巷道或广场或居民区或其他任何供车辆或行人通行的车道或人
行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和依照所述方法建造的设施是在交叉的所述道路的
路口使横向道路和纵向道路彼此立交通过,所述横向和所述纵向是任意指定的
方向,所述纵向道路与所述横向道路可构成三道口即三岔路口,或四道口即十
字路口,或五道口或其他多道口路口;由所述纵向道路和所述横向道路分别构
成立交桥的桥面[2]和桥底[3],所述桥面[2]和所述桥底[3]由所述纵向道路和
所述横向道路的车道本身或车道与扩展部分构成;所述纵向道路和所述横向道
路之所述车道是单向行驶车道或双向行驶车道或多向行驶车道;所述立交桥是
直道式立交桥,所述直道式立交桥之所述桥面[2]和所述桥底[3]之间具有桥面
通道[4]和桥底通道[5],所述桥面通道[4]是由所述道路路面[1]与所述桥面[2]
相互连接延伸的坡道或平行车道构成,所述桥底通道[5]是由所述道路路面[1]
与所述桥底[3]相互连接延伸的坡道或平行车道构成;所述桥面通道[4]与所述
桥底通道[5]在所述直道式立交桥的横向和纵向车道出入口交替设置;所述桥面
[2]在所述桥底[3]上方,所述桥面[2]位于所述道路路面[1]水平面以上而所述
桥底[3]位于所述道路路面[1]水平面以下,所述桥面[2]路面水平面到所述道路
路面[1]水平面的垂直高度与所述桥底[3]路面水平面到所述道路路面[1]水平
面的垂直高度距离相等,或所述桥面[2]路面水平面到所述道路路面[1]水平面
的垂直高度与所述桥底[3]路面水平面到所述道路路面[1]水平面的垂直高度距
离不相等;或所述桥面[2]在所述桥底[3]上方,桥面[2]位于道路路面[1],或
所述桥底[3]位于所述道路路面[1]路面;所述立交桥可直接应用于四道口即十
字路口,或所述立交桥通过减少出入口可应用于三道口即三岔路口,或所述立
交桥通过所述桥面[2]或所述桥底[3]的出入口增加一条或多条向上天桥或其他
任何形式引桥或设置地下通道应用于五道口或其他多道口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