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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
专利名称: 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沿基坑边沿内侧设置的单排支护桩,所述单排支护桩向坑内倾斜,在每根所述单排支护桩的桩顶设置一台千斤顶,在所述单排支护桩上设置有冠梁。本实用新型利用千斤顶对倾斜单排桩位移进行主动控制,在开挖深度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小桩顶位移,使桩后地面变形大大减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可以减小桩身弯矩,使桩身设计强度降低,从而降低工程造价,具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当桩长和桩设计强度与普通排桩相同时,可以使开挖深度增加,具有较好的技术价值;由于开挖面倾斜,基坑发生倾覆破坏的可能性大大减小,对于基坑工程的安全意义很大。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天津;12
申请人: 天津大学
发明人: 刁钰;苏奕铭;郑刚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1-2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1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951961.0
公开号: CN209620035U
代理机构: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张金亭
分类号: E02D17/04(2006.01);E;E02;E02D;E02D17
申请人地址: 300350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主权项: 1.一种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基坑边沿内侧设置的单排支护桩,所述单排支护桩向坑内倾斜,在每根所述单排支护桩的桩顶设置一台千斤顶,在所述单排支护桩上设置有冠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排支护桩的倾斜角度大于0度小于等于30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排支护桩的桩底深度为2~2.5倍基坑开挖深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排支护桩的桩间距为2~2.5倍桩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排支护桩的直径为300~6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冠梁的宽度大于等于单排支护桩的桩径或桩截面边长,冠梁的高度大于等于单排支护桩桩径的0.6倍或桩截面边长的0.6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主动式倾斜单排桩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冠梁沿宽度方向两边各扩出1/2桩径或1/2桩截面边长。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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