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控制、调节和/或监控航空飞行器的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控制、调节和/或监控航空飞行器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主处理器单元,所述主处理器单元设计为用于,处理和输出数据;至少一个第一远程电子单元,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具有接口,所述接口设计为用于,与第一航空飞行器功能共同作用;和至少一个第二远程电子单元,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具有接口,所述接口设计为用于,与第二航空飞行器功能的接口共同作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和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在其硬件构造方面彼此相同。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利勃海尔航空航天林登贝格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赖纳·米耶尔扎列;弗兰克·克龙布格尔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5-1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19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389169.3 |
公开号: |
CN110466741A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丁永凡;蒋静静 |
分类号: |
B64C13/50(2006.01);B;B64;B64C;B64C13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林登贝格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控制、调节和/或监控航空飞行器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至少一个主处理器单元,所述主处理器单元设计用于,处理和输出数据; 至少一个第一远程电子单元,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具有接口,所述接口设计为用于,与第一航空飞行器功能共同作用;和 至少一个第二远程电子单元,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具有接口,所述接口设计为用于,与第二航空飞行器功能的接口共同作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和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在其硬件构造方面彼此相同。 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的接口和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的接口是能配置的,优选经由对软件或IP核的适配来配置。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航空飞行器功能和/或所述第二航空飞行器功能是航空飞行器的飞行控制系统、起落架系统、操纵系统和/或空调系统。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还包括第二主处理器单元,其中 所述第一主处理器单元经由第一数据总线与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连接, 所述第二主处理器单元经由第二数据总线与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连接,并且 所述第一数据总线与所述第二数据总线分离,使得这两个数据总线优选不具有共同的组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主处理器单元和所述第二主处理器单元在其硬件构造方面彼此相同。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存在于所述系统中的所有远程电子单元和/或主处理器单元在其硬件构造方面彼此相同或者由仅两种在所述硬件构造方面不同的类型构成。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处理器单元包括集成的集线器,所述集线器具有用于连接远程电子单元的数据线的多个端口,并且所述集线器设计为用于,经由其多个或所有的端口将相同的数据同步地发送给连接在其上的数据线。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处理器单元具有三个端子,所述端子全部设计为用于,借助相同的数据总线技术进行通信,其中优选地,一个端子是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集成的集线器。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处理器单元是两个彼此分离的数据总线的组成部分。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处理器单元还具有备用数据总线接口,所述备用数据总线接口设计为用于,借助在其它情况下在主处理器单元中使用的替选的数据总线技术工作。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第一子系统包括第一主处理计算机、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和连接所述第一主处理计算机与所述第一远程电子单元的第一数据总线, 第二子系统包括第二主处理计算机、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和连接所述第二主处理计算机与所述第二远程电子单元的第二数据总线, 所述第一子系统的数据总线与所述第二子系统的数据总线分离,并且 所述第一子系统相对于所述第二子系统是冗余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与所述第一子系统的数据总线连接的一个或多个远程电子单元也与所述第二子系统的数据总线连接。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子系统的主处理计算机经由与所述数据总线分开的线路与所述第二子系统的主处理计算机连接,以便能够实现所述子系统的对于系统重要的数据的彼此交换。 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子系统的组件与所述第二子系统的组件在其硬件构造和其软件方面是不同的,然而构成用于,操作相同的外用接口并且在内容方面实现相同的功能,并且其中优选在所述第一子系统和/或所述第二子系统内所述主处理器单元和/或所述远程电子单元是相同类型的。 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针对所述航空飞行器中的多个所述航空飞行器功能中的每一个,设置单独的子系统,所述单独的子系统包括至少一个主处理计算机、至少一个远程电子单元与和少一个连接所述主处理计算机与所述远程电子单元的数据总线。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