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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城市综合管廊
专利名称: 城市综合管廊
摘要: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城市综合管廊,包括:用于容纳工程管线的容纳舱,形成在人行道的下方;设备舱,形成在人行道的下方且位于所述容纳舱上方;所述设备舱的底壁设有与所述容纳舱连通的设备舱通风口;通风舱,形成在人行道的下方且位于所述设备舱的上方;所述通风舱的侧壁设有用于与所述设备舱连通的通风舱通风口,所述通风舱通风口的底端高于通风舱的侧壁底端,所述通风舱内设有排水结构;所述通风舱还与设置在人行道地面上的地面通风口连通;格栅盖板,盖设在所述地面通风口;所述格栅盖板的顶面与人行道地面齐平。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城市综合管廊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通风亭凸出于地面而不容易安置的问题。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北京;11
申请人: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宗金宇;林金坤;刘鸿飞;康健;张天元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8-0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19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715871.4
公开号: CN110468875A
代理机构: 北京新知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马军芳;张艳
分类号: E02D29/045(2006.01);E;E02;E02D;E02D29
申请人地址: 102600 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9号中铁五院
主权项: 1.一种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容纳工程管线的容纳舱,形成在人行道的下方; 设备舱,形成在人行道的下方且位于所述容纳舱上方;所述设备舱的底壁设有与所述容纳舱连通的设备舱通风口; 通风舱,形成在人行道的下方且位于所述设备舱的上方;所述通风舱的侧壁设有用于与所述设备舱连通的通风舱通风口,所述通风舱通风口的底端高于通风舱的侧壁底端,所述通风舱内设有排水结构;所述通风舱还与设置在人行道地面上的地面通风口连通; 格栅盖板,盖设在所述地面通风口;所述格栅盖板的顶面与人行道地面齐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结构包括: 防水百叶,设置在所述通风舱通风口; 通风舱排水孔,设置在所述通风舱的底面,用于与地下排水管路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舱为闭合环状结构,所述通风舱通风口设置在所述通风舱的内环侧壁上;所述格栅盖板为闭合环状盖板,盖设在所述通风舱上方;所述城市综合管廊还包括: 顶部盖板,盖设在所述通风舱内环侧壁围设的空间上方;所述顶部盖板的顶面与人行道地面齐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舱的水平截面为方框形状,所述格栅盖板为方框形状,所述顶部盖板为矩形。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舱的顶壁设置有容纳舱逃生口,所述容纳舱逃生口的下方设置有容纳舱爬梯; 所述人行道地面还设置有地面逃生口和盖设在所述地面逃生口的逃生口盖板,所述地面逃生口的下方有设备舱爬梯,所述设备舱爬梯从所述地面逃生口延伸至所述设备舱的底壁;所述逃生口盖板与人行道地面齐平。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通风设备,设置在所述设备舱内;所述通风设备的进风口朝向所述设备舱通风口,所述通风设备的出风口朝向所述通风舱通风口的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舱的底壁设有环形的挡水坎,所述挡水坎位于所述通风舱的内环侧壁的下方; 所述挡水坎围设的区域内还设有设备舱排水孔,通过设备舱排水管与地下排水管路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顶部盖板锁闭装置,用于在正常状态时将所述顶部盖板锁定在人行道地面上,以及在维护状态时解除对所述顶部盖板的锁定。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逃生口盖板锁闭装置,用于在正常状态时将所述逃生口盖板锁定在人行道地面上,以及在紧急状态时解除对所述逃生口盖板的锁定。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防水百叶在雨雪天气中闭合,以及在非雨雪天气中打开。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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