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包括沿基坑边缘布设的至少一个排水段,所述排水段包括至少两个集水井和一个排水井,所述集水井之间通过连接管道连通,所述排水井通过排水管道与位于排水段端部的集水井连通,所述排水管道的标高低于所述连接管道的标高,所述排水井内设有抽水泵,通过所述抽水泵将汇集至所述排水井内的水抽至基坑外。本实用新型利用连通器的原理将水汇集至排水井中,并利用抽水泵将水抽离基坑,其结构简单,节省了施工时间,且利用较少的排水泵即可实现排水功能。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上海;31 |
申请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沈思远;于泽涛;季旭;高展龙;刘艳华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2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19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2229777.1 |
公开号: |
CN209652959U |
代理机构: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耀先 |
分类号: |
E02D19/10(2006.01);E;E02;E02D;E02D19 |
申请人地址: |
200122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
主权项: |
1.一种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沿基坑边缘布设的至少一个排水段,所述排水段包括至少两个集水井和一个排水井,所述集水井之间通过连接管道连通,所述排水井通过排水管道与位于排水段端部的集水井连通,所述排水管道的标高低于所述连接管道的标高,所述排水井内设有抽水泵,通过所述抽水泵将汇集至所述排水井内的水抽至基坑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同一排水段上靠近所述排水井的连接管道的标高低于远离所述排水井的连接管道的标高。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段的数量为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排水段环绕所述基坑一周设置,且相邻两个排水段以共用集水井和/或排水井的方式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井内形成有集水空间,所述排水井内形成有排水空间,所述排水空间底部的标高低于同一排水段上的集水空间底部的标高。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井底部设有素填土层和位于所述素填土层之上的水泥砂浆层,所述集水空间位于所述水泥砂浆层之上。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井包括立设于帽梁之上的砖砌挡墙和围设于所述砖砌挡墙远离所述基坑一侧的挡土墙,所述挡土墙和所述砖砌挡墙围合形成所述集水空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砖砌挡墙环绕所述基坑一周设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井和排水井的顶部设有井盖,所述井盖上形成有供雨水流入所述集水井和排水井的缝隙。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井盖的标高低于所述基坑周围的路面的标高。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通器式基坑降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管道和排水管道的管口处及所述抽水泵的外表面均包覆有玻纤网。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