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属于智能控制领域。所述车载无人机系统包括无人车、至少一个无人机、远程控制端、监控端。所述远程控制端至少包括一位操作人员,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接收所述无人车、所述无人机的信息并操作所述无人车、所述无人机,所述监控端监督所述远程控制端操作人员的情况以及所述无人车、所述无人机的工作情况。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远程控制端操作人员操作载有无人机的无人车到达预设位置后,无人机直线飞行至客户窗口送达外卖,该过程无需坐电梯或爬楼梯,与传统的外卖配送方式相比,用时显著缩短。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上海;31 |
申请人: |
上海新储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景蔚亮;陈邦明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2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1602951.0 |
公开号: |
CN109677605A |
代理机构: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俞涤炯 |
分类号: |
B64C39/02(2006.01);B;B64;B64C;B64C39 |
申请人地址: |
201500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505号2幢8号 |
主权项: |
1.一种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无人车,每个所述无人车上搭载有至少一个无人机,所述无人机上放置需要配送的外卖产品。 远程控制端,分别远程连接各个所述无人车以及各个所述无人机,用于提供给操作人员对所述无人车和所述无人机进行远程操控。 监控端,连接所述远程控制端,用于对所述操作人员的远程操控进行监控,并同时监控各个所述无人车和各个所述无人机的工作情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人员通过所述远程控制端操控所述无人车行驶至距离外卖配送地点一预设距离的位置,随后操控所述无人机将所述外卖产品运送至所述外卖配送地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无人车内分别设置有一通讯设备,每个所述无人车内搭载的各个所述无人机分别通过所述通讯设备与所述远程控制端建立远程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多个视频处理装置,分别设置在各个所述无人车以及各个所述无人机中;每个所述视频处理装置分别包括: 视频采集器,用于采集得到所述无人车或者所述无人机周围的视频图像信息。 传感器,用于采集得到所述无人车或者所述无人机周围的传感信息。 处理单元,分别连接所述视频采集器和所述传感器,用于将所述视频图像信息和所述传感信息上传至所述远程控制端。 控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远程控制端传来的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控制所述无人车或者所述无人机运行。 所述控制单元接入所述无人车或者所述无人机的控制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控制端为计算机或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端具体包括: 切断单元,用于根据使用者输入的指令向所述远程控制端、所述无人车和所述无人机发送切断指令,以切断所述无人车和所述远程控制端之间的远程连接,或者切断所述无人机与所述远程控制端之间的远程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配送车载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车上还设置有一本地控制终端,所述本地控制终端直接连接所述无人车以及所述无人机,用于在所述远程控制终端无法对所述无人车或者所述无人机进行远程控制时,通过所述本地控制终端直接对所述无人车或者所述无人机进行控制。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