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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
专利名称: 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包括钢板桩本体及设置在钢板桩本体两端的左锁扣和右锁扣,所述左锁扣包括设置在钢板桩本体左端的三角形卡扣及与相对设置在三角形卡扣开口端的凸檐,所述右锁扣包括设置在钢板桩本体右端的倒三角形卡扣及与相对设置在倒三角形卡扣开口端的凸起。该转角钢板桩的锁扣结构设计合理,与U型钢板桩扣接严密牢固,不易脱落,止水效果好,易于安装和拆卸,可重复使用,节省成本,该转角钢板桩与U型钢板桩扣接使用,能够广泛适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的基坑支护施工中。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云南;53
申请人: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浦绍川;徐志;唐刚;赵镇华;罗如刚;王利;王飞;李剑侠;田昌凤;段涛;张玉权;王明聪;田丹丹;刘泽南;缪志介;余坤;陈龙;熊梓辰;何建华;段军;张家颖;闻乃珺;唐忠昆;杨建雄;李晓龙;施春贤;高滢;周炳军;施旭升;杨绍光;解朝波;向万军;张丹琦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8-2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4-2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395178.0
公开号: CN208792294U
代理机构: 昆明今威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赛晓刚
分类号: E02D5/04(2006.01);E;E02;E02D;E02D5
申请人地址: 650501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建工发展大厦826室
主权项: 1.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钢板桩本体(1)及设置在钢板桩本体(1)两端的左锁扣(2)和右锁扣(3),所述左锁扣(2)包括设置在钢板桩本体(1)左端的三角形卡扣(4)及与相对设置在三角形卡扣(4)开口端的凸檐(5),所述右锁扣(3)包括设置在钢板桩本体(1)右端的倒三角形卡扣(6)及与相对设置在倒三角形卡扣(6)开口端的凸起(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形卡扣(4)的纵截面呈直角三角形,所述倒三角形卡扣(6)的纵截面呈倒直角三角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角三角形和倒直角三角形以三角形的斜边为轴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三角形卡扣(4)的斜边与钢板桩本体(1)的夹角α与倒三角形卡扣(6)的斜边与钢板桩本体(1)的夹角β之和为18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右锁扣(3)上的凸起(7)短于左锁扣(2)上的凸檐(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檐(5)与三角形卡扣(4)的开口端之间留有间隙,凸起(7)与倒三角形卡扣(6)之间留有间隙。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三角形卡扣(4)及倒三角形卡扣(6)与钢板桩本体(1)一体成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凸檐(5)和凸起(7)与钢板桩本体(1)一体成型。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角钢板桩的纵截面形状为不包括下底边的梯形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用转角钢板桩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角钢板桩的左右锁扣(3)分别与一个U型钢板桩(8)扣接。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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