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属于安全装置技术领域,以解决使用现场气瓶无防护堆放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装置包括人形支架,人形支架中间设有横撑,人形支架的一侧设有限位板和弧形板,限位板为L形,限位板和弧形板用于支撑和限制气瓶的放置位置,人形支架的侧边分别设有遮阳棚支架杆,遮阳棚支架杆顶端设有遮阳棚。本实用新型制作简单,施工操作方便快捷,安全稳固,费用低廉,提高了施工安全效率。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甘肃;62 |
申请人: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卫向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7-1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112390.1 |
公开号: |
CN208789747U |
代理机构: |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
代理人: |
张克勤 |
分类号: |
B62B3/10(2006.01);B;B62;B62B;B62B3 |
申请人地址: |
737103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98号 |
主权项: |
1.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包括人形支架(1),所述人形支架(1)中间设有横撑(2),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形支架(1)的一侧设有限位板(4)和弧形板(5),所述限位板(4)为L形,所述人形支架(1)的侧边分别设有遮阳棚支架杆(7),所述遮阳棚支架杆(7)顶端设有遮阳棚(8)。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形支架(1)底部设有滚轮(3)。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形支架(1)的一侧边设有扶手(9)。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4)和弧形板(5)表面设有减震橡胶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使用现场的气瓶安全储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4)为角钢。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