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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GDF15在制备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中的用途
专利名称: GDF15在制备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中的用途
摘要: 本发明涉及GDF15在制备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中的用途。本发明发现了GDF15的含量变化对肝癌的状态具有明显的相关性,通过提供能够准确检测GDF15含量的试剂盒,辅助诊断肝癌的存在、分期和转移。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广东;44
申请人: 广州瑞博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若磐;匡治州;黄伟;毛应清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1-2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5-03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085472.4
公开号: CN109709331A
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肖宇扬;付静
分类号: G01N33/577(2006.01);G;G01;G01N;G01N33
申请人地址: 510700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瑞和路79号
主权项: 1.一种GDF15在制备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中的用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GDF15为包含SEQ ID NO:2的多肽片段或SEQ ID NO:2中一个或两个脯氨酸突变为极性氨基酸的多肽片段。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GDF15为包含SEQ ID NO:3的多肽片段。 4.一种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包括: 反向蛋白芯片,用于包被来自待测样品的破碎的微量组织或细胞; 检测抗体,其为生物素化抗GDF15的单克隆抗体或者基因工程抗体; GDF15标准品,其为包含SEQ ID NO:2的多肽片段或SEQ ID NO:2中的一个或两个脯氨酸突变为极性氨基酸的多肽片段。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GDF15标准品为包含SEQ ID NO:3的多肽片段。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肽片段的纯度大于95%。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抗体为生物素化抗GDF15的单克隆抗体,浓度为0.1mg/L。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抗体为基因工程抗体scFv、Fab、Fab′和/或F(ab′)2。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品包被在采用聚苯乙烯制作的酶标板上。 10.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定量检测肝癌标志物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测样品取自人类血液。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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