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 |
摘要: |
一种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包括执行指挥车集中控制系统、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执行指挥车集中控制系统通过CAN总线与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控制连接,从而组成集中控制装置。本实用新型通过CAN总线,将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与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等控制连接在一起,从而实现了指挥车内的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等的集中控制,进而简化操作流程,将技术层面设置、流程的完成等操作工作由软件后台自动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湖南;43 |
申请人: |
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湛方驰;王峰;方朝晖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9-1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0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517687.6 |
公开号: |
CN208827687U |
代理机构: |
长沙市标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徐邵华 |
分类号: |
B60P3/00(2006.01);B;B60;B60P;B60P3 |
申请人地址: |
421000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46号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执行指挥车集中控制系统、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执行指挥车集中控制系统通过CAN总线与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控制连接,从而组成集中控制装置;所述执行指挥车集中控制系统包括主机和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通过连接主机,对指挥车内的电源系统、照明系统、通讯系统、监控录像系统、广播系统和车辆信息记录设备进行集中控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系统包括UPS电源、发电机和配电箱,电源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从而实现车辆电源的集中控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系统包括多个LED照明灯和车顶升降照明器,照明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从而实现车辆照明的集中控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系统包括4G终端和车载通讯台,通讯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从而实现车辆通讯的集中控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录像系统包括网络硬盘录像机、音频矩阵、车顶摄像机、车内监控摄像头、录音设备、调音台,监控录像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从而实现车辆监控录像的集中控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广播系统包括车顶喇叭、车载MP5、功放、对外显示屏,广播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从而实现车辆广播的集中控制。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辅助系统,辅助系统包括空调、燃油加热器和行车记录仪,广播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 8.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现场办公系统,现场办公系统包括打印机、交换机、计算机、车载高清显示器,现场办公系统通过CAN总线与一体化集中控制平台控制连接,从而实现车辆现场办公的集中控制。 9.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法院执行指挥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设有多个通信接口,包括无线WiFi通信接口、CAN总线通信接口和以太网通信接口。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