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升降平台地面移动的视觉辅助 |
摘要: |
高空作业平台包括控制台(30),用于将所述平台(20)移动到具有一高度的作业位置,并用于在地面上在向前(FAV)和向后(FAV)方向上移动所述底盘(2)。为了避免由于所述控制台(30)相对于所述底盘(2)的方向可变而混淆这两个移动方向,通过以下述方式激活至少一个视觉指示器(63a、64a、64b、70.i、72)向操作员指示在控制台处选择的移动方向:‑使其位于底盘(2)的对应于所选择的移动方向的一侧,或‑使其具有指向所选择的移动方向(FAV、FAR)的形式。屏幕(40)还以显示的形式指示移动方向(FAV、FAR),该显示将将上述视觉指示系统与所述底盘(2)相对于所述控制台(30)的方位角关联地转移到屏幕(40)上。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法国;FR |
申请人: |
欧历胜集团 |
发明人: |
P·卢米涅;S·迪图斯;C·维奥艾特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7-07-04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2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780058232.4 |
公开号: |
CN109790003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明霞;初晓琳 |
分类号: |
B66F11/04(2006.01);B;B66;B66F;B66F11 |
申请人地址: |
法国约尔姆 |
主权项: |
1.一种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1;101),包括: -具有纵向轴线(L)的底盘(2;102),所述底盘沿着所述纵向轴线(L)能够在向前方向(FAV)上以及在与向前方向相反的向后方向(FAR)上在地面上移动, -作业平台(20;120), -升降结构(6;110),安装在所述底盘上并支撑所述作业平台, -控制台(30;130)用于: o控制所述升降结构,以便将所述平台移动到具有一定高度的作业位置,以及 o选择性地在地面上沿向前方向(FAV)和向后方向(FAR)移动底盘,以及 -视觉信号指示系统,用于通过以下述方式激活至少一个视觉指示器(63a、63b、64a、64b、70.i、72、163a、163b、164a、164b)来指示在控制台(30;130)处从向前方向和向后方向(FAV、FAR)中选择的底盘在地面上的移动方向: o使其位于底盘的与所选移动方向相对应的一侧, o使其具有指向所选移动方向的取向形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固定到所述底盘的视觉指示器(63a、63b、64a、64b),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激活所述视觉指示器以获得所述向前方向和向后方向(FAV,FAR)中的至少一个的视觉指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 -第一和第二视觉指示器(63a、63b),固定到所述底盘并位于所述底盘的前侧(2AV),以及 -第三和第四视觉指示器(64b、64a),固定到所述底盘并位于所述底盘的后侧(2AR), 其中: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激活第一和第三视觉指示器(63a、64b),以便各自以指向向前方向(FAV)的取向形式的方式获得向前方向(FAV)的视觉指示,以及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激活第二和第四视觉指示器(63b、64a),以便各自以指向向后方向(FAR)的取向形式的方式获得向后方向(FAR)的视觉指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第一和第四视觉指示器(63a、64a)进一步朝向所述底盘(2)的相同侧面定位,以及 -所述第二和第三视觉指示器(63b、64b)进一步朝向所述底盘(2)的另一侧面定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将所述底盘(2)安装在两个前轮(3a、3b)和两个后轮(4a、4b)上,所述底盘通过所述前轮和所述后轮在地面上移动,以及 -所述视觉指示器(63a、63b、64a、64b)中的每个均布置在相应的轮子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升降结构包括: o转台(8),其安装成围绕所述底盘(2)上的竖直轴(Z)枢转;以及 o用于升降安装在所述转台(8)上的作业平台(20)的机构(10、12),所述作业平台相对于所述转台偏向一侧,以及 -所述视觉指示器(63a、63b、64a、64b)定位成使得他们中在底盘(2)的与平台(20)对应的一侧的周边上彼此相继的至少两个与所述转台(8)没有任何叠加,无论所述转台(8)相对于所述底盘(2)如何取向。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升降结构(6)包括: o转台(8),其安装成围绕所述底盘(2)上的竖直轴(Z)枢转;以及 o用于升降安装在所述转台(8)上的作业平台(20)的机构(10、12),以及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 o至少一个传感器,用于确定所述转台(8)相对于所述底盘(2)的取向,以及 o布置在所述转台上的至少一个视觉指示器(70.i;72),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激活所述视觉指示器以获得向前或向后方向中的至少一个的视觉指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设置在所述转台(8)上并围绕所述转台的竖直轴(Z)成角度地分布的多个视觉指示器(70.i),所述信号指示系统通过激活位于所述底盘(2)的相应纵向侧(2AR、2AV)上的所述视觉指示器(70.i)中至少一个来获得向前或向后方向(FAV、FAR)中的至少一个的视觉指示。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作业平台(120)的取向相对于所述底盘(102)固定,所述升降结构(110)优选为剪刀式机构,以及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固定到所述作业平台的至少一个视觉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激活所述视觉指示器以获得向前和向后方向(FAV、FAR)中的至少一个的视觉指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固定在所述作业平台(120)上的至少两个发光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一个指向向前方向(FAV),另一个指向向后方向(FAR),以及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设计成激活所述发光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中的指向在控制台(130)上从向前和向后方向(FAV、FAR)中所选择的移动方向的任何一个,而其它保持不运行。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固定在所述作业平台(120)上的四个发光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其中的两个布置在所述平台(120)的前部,这两个中的每个指向向前和向后方向(FAV、FAR)中的不同的一个,另外两个布置在所述(120)平台的后部,该另外两个中的每个指向向前和向后方向(FAV、FAR)中的不同的一个,以及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设计成激活四个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中的指向在控制台(130)处从向前和向后方向(FAV、FAR)中选择的移动方向的那些指示器,同时其他保持不运行。 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发光指示器或所述发光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中的一个或多个或者全部布置在或者集成在构成所述作业平台(120)的护栏(122)的底部的周边挡板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发光指示器或所述发光指示器(163a、163b、164a、164b)中的一个或多个或全部布置为穿过所述周边挡板或在相应的周边挡板的内部和外部被复制,以便从所述作业平台(120)内部和内部均可见。 14.一种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包括: -具有纵向轴线(L)的底盘(2),底盘沿着所述纵向轴线(L)能够在向前方向(FAV)上以及在与向前方向相反的向后方向(FAR)上在地面上移动, -作业平台(20), -升降结构(6),安装在所述底盘(2)上并支撑所述作业平台(20), -控制台(30)用于: o控制所述升降结构(6),以便将所述平台(20)移动到具有一定高度的作业位置,以及 o选择性地在地面上沿向前方向(FAV)和向后方向(FAR)移动所述底盘(2),以及 -视觉信号指示系统,用于通过以下方式在显示装置(40、40’)上,优选在显示屏(40)上激活至少一个视觉指示(AAV、AAR;45.i),而指示在控制台(30)上从向前和向后方向(FAV、FAR)中选择的底盘在地面上的移动方向, o使其在底盘(2)相对于显示装置(40’)的方位角方向(2"、45.i)的显示上位于与所选移动方向(FAV、FAR)相对应的一侧,或者 o具有在底盘(2)相对于显示装置(40)的方位角方向上取向(AAV、AAR)并且指向与所选择的移动方向(FAV、FAR)相对应的方向的形式, 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包括至少一个传感器,用于确定所述底盘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方位角(A)。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配置为在所述显示装置上显示所述底盘(2)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40)在所述底盘(2)的方位角方向上取向的图形表示(2')。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显示装置(40;40')固定到所述控制台(30)。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控制台(30)固定地安装在所述作业平台(20)上或者相对于其具有取向的固定。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高空作业平台依赖于权利要求16,其中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还配置为在所述显示装置上显示所述作业平台(20)和/或所述控制台(30)在其相对于显示装置(40)的方位角方向上取向的图形表示(20',30')。 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控制台(130)在使用所述高空作业平台期间可由操作者自由移动,所述控制台优选地设计成可拆卸地附接在所述作业平台(120)的护栏(122)上的不同位置。 20.根据权利要求1-5或14-19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升降结构包括: o转台(8),其安装成围绕所述底盘(2)上的竖直轴(Z)枢转;以及 o用于升降安装在所述转台(8)上的作业平台(20)的机构(10、12)。 21.根据权利要求1-20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所述底盘(2;102)相对于所述控制台(20;120)的方位角能够在所述高空作业平台的使用期间变化。 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空作业平台,其中: -所述控制台(30;130)包括至少一个构件(32;132),用于控制可由操作者致动的地面上的移动,以便选择性地在地面上沿向前方向(FAV)和向后方向(FAR)移动所述底盘,以及 -所述作业平台(20;120)或所述控制台(30;130)包括可由操作者致动的验证构件(50), 其中,所述高空作业平台根据验证构件(50)的致动或不致动而抑制所述底盘(2)在地面上的移动,所述视觉信号指示系统通过激活至少一个视觉指示来指示在至少一个控制构件(32;132)处选择的移动方向(FAV、FAR),尽管所述底盘(2)在地面上的移动被抑制。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