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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实施ISPS规则对完善我国海上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
论文题名: 实施ISPS规则对完善我国海上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
关键词: ISPS规则;港口国监督;执法模式;海上管理体制;行政管理;海上反恐
摘要: 美国“9.11”事件后,尤其是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汉战争以来,反恐成为当今世界所必须面对的一大挑战。在海上,极端民族主义、海盗行为、武装走私偷渡等恐怖行为层出不穷,愈演愈烈,预示着世界范围内反恐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面对严峻的全球反恐形势,IMO组织为了防范海上恐怖主义及其它来自非传统领域的安全威胁,制定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并已于2004年7月1日实施,规则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各种运输船舶必须通过保安审核认证,并取得权威机构颁发的《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如果不能持有这一证书,船舶将不被允许在国际海域和港口间航行。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诞生,也促使我国海上反恐及应对非传统领域突发事件体系的建立生成和完善。面对严峻的国际安保形势,我国政府决定积极承担并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实施ISPS规则。 另一方面,ISPS这一新规则的实施也对我国政府海上管理的能力和港航企业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建国以来,我们的海上管理体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分散的管理体制,海上管理事权分散于十几个部门<'[1]>。而ISPS规则的具体实施部门——中国海事局是一个较为年轻的部门,在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海事工作的新要求前提下,也是在不断的发展和调整,以逐步提高和加强海事管理的能力和效率。ISPS规则的诞生对我国海事管理体制来说,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这个颇具强力味道的规则将会使我国的海上管理产生怎样的作用呢。 本文所探讨的角度是从。ISPS规则入手,通过比较国际其它国家的海上管理方式并结合我国的实践和实际进行分析,考虑到当前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技术性的国际法规中,大部分要求是通过港口国监督制度来实现的,所以本文也较多地涉及到港口国监督和我国特有的联检制度等相关内容。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我国未来海上管理的发展趁势。
作者: 邵帅
专业: 国际法学
导师: 郭萍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年度: 2006
正文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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