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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童车
专利名称: 童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推车型可折叠童车,其配备一个靠背框架(1),一个通过第一转向轴与其相铰接的座椅框架(2),以及一个通过第二转向轴与座椅框架相铰接的下方后框架(3),另外还包括至少一个支撑杆(4),在折叠推车时,支撑杆围绕第三转向轴旋转,同时与靠背框架(1)相铰接,并在第二区中围绕第四转向轴旋转,同时与下方后框架(3)相铰接,其中座椅框架(2)包括一个从第一转向轴开始的连续式U型支柱,从前视图中观察,该支柱大致呈朝上打开的U型,其中根据本发明,从推车的侧视图中观察,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从第一转向轴开始朝向前轮(7)向后呈有角度的走向。如此根据儿童坐姿更有利地调整座椅框架支柱的形状。用于解锁接头以折叠推车的机构,包括至少一个拉杆(5,6)或拉手,其分布在座椅框架(2)的区域内。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中国香港;81
申请人: 米玛国际有限公司
发明人: D·科;A·H·希门尼斯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9-1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5-2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55636.8
公开号: CN109789887A
代理机构: 深圳市百瑞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金辉
分类号: B62B7/06(2006.01);B;B62;B62B;B62B7
申请人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毕打街1-3号中建大厦9楼
主权项: 1.推车型可折叠童车,其配备一个含靠背框架(1)的骨架,一个与此相铰接的下前方座椅框架(2),在折叠推车时,靠背框架(1)相对于下前方座椅框架围绕第一个共用转向轴(A)旋转,还包括一个与下前方座椅框架(2)相铰接的下方后框架(3),在折叠推车时,下方后框架(3)相对于下前方座椅框架(2)围绕第二个共用转向轴(D)旋转,另外还包括至少一个支撑杆(4),在折叠推车时,支撑杆(4)一方面在第一区中围绕第三转向轴(B)旋转,同时与靠背框架(1)相铰接,另一方面在远离第一区的第二区中围绕第四转向轴(C)旋转,同时与下方后框架(3)相铰接,其中座椅框架(2)包括一个从第一转向轴(A)开始的连续式U型支柱,从前视图中观察,该支柱大致呈朝上打开的U型,其特征在于,从推车的侧视图中观察,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从第一转向轴(A)开始朝向前轮(7)向后呈有角度的走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具有钝角至大致直角的有角度的走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两个前轮(7)装于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的下方顶点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从侧视图中观察,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在推车的基本位置(行驶位置)中,从第一转向轴(A)开始最初呈现近似水平或略微上升的部分,该部分以钝角或近似直角的形式延伸,其后朝向前轮(7)紧随着向下倾斜的第二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第二转向轴(D)在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的第一部分中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从推车的侧视图中观察,第二转向轴(D)在推车的基本位置中,位于第一转向轴(A)上方或与第一转向轴大致处于同一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下方后框架(3)包括至少两个相互连接的U型支柱,其中下方U型支柱(10)呈向上打开的U型,后轮(8)位于其上,上方类似U型的支柱呈向上打开的U型,从前视图中观察,下方U型支柱和上方U型支柱大致在其各自的顶点区域中相互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下方后框架(3)具有至少一个U型支柱,其大致呈向上开口的U型,支柱的两个上端部分分别在座椅框架(2)的外侧铰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下方后框架(3)的U型支柱利用其两个上端在座椅框架(2)的U型支柱的第一部分铰接于其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从前视图中观察,后框架(3)的U型支柱的两个上端部分各自略微向内弯曲或互成角度。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从侧视图中观察,后框架(3)的U型支柱的两个上端部分各自向后朝后框架(1)略微弯曲或成角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前轮(7)位于下方前座椅框架(2)上,后轮(8)位于下方后框架(3)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用于解锁接头的机构包括至少一个拉杆(5,6)或拉手,其分布在座椅框架的区域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用于解锁接头的机构包括第一拉杆(6)或拉手,将其拉出之后,通过在第二拉杆(5)或拉手上施加拉力折叠推车。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可折叠童车,其特征在于,通过拉出第二拉杆(5)和/或第一拉杆(6)或拉手,松开用于锁定接头的接合和锁定元件,这些接头围绕第一旋转轴(A)可转动连接靠背框架(1)和座椅框架(2)。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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