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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机动车辆上的照明装置
专利名称: 机动车辆上的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包括至少一个光源(12)的机动车辆(1)上的照明格栅(3),其中所述照明格栅位于机动车辆(1)的后端部的区域中或者位于机动车辆(1)的前端部的区域中,例如位于散热器格栅(3)处、位于侧面处、位于车顶上。根据本发明,框架(4)的至少一部分和/或框架(4)的至少一个水平延伸部段(5)和/或至少一个竖直延伸部段(6)形成有照明装置(8)或形成为照明装置(8)。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斯洛文尼亚;SI
申请人: 黑拉萨图尔努丝斯洛文尼亚制造用于汽车和其他车辆的轻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M·维尔塞克;B·巴比尼克;A·特卡维奇;A·瓦格纳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10-03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04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64718.9
公开号: CN109843648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曾祥生
分类号: B60Q1/26(2006.01);B;B60;B60Q;B60Q1
申请人地址: 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辆上的照明装置,其包括至少一个光源,其中所述照明装置位于机动车辆的后端部的区域中,或者位于机动车辆的前端部的区域中,例如位于散热器格栅中/上、位于侧面处、位于车顶上,其中所述装饰格栅包括框架并且在所述框架内包括若干水平延伸部段和若干竖直延伸部段,其特征在于,框架(4)的至少一部分和/或框架(4)的至少一个水平延伸部段(5)和/或至少一个竖直延伸部段(6)形成有照明装置(8)或形成为照明装置(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8)位于所述框架(4)的一侧上和/或至少位于所述框架(4)的一侧处和/或至少位于装饰格栅(3)的部段(5、6)的一侧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装饰格栅(3)的至少一部分以及相应地框架(4)的至少一部分和/或部段(5、6)的至少一部分形成为照明装置(8)。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照明装置(8)包括厚壁光导(9),所述厚壁光导在其第一前端部(9')处设置有透镜(11),其中与光导(9)的前端部(9')相对地定位的光导(9)的后端部(9")设置有至少一个光源(12)。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11)形成为附接到光导(9)的所述前端部(9')的单独元件,或者形成为光导(9)的整体部分。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2)被选择为灯泡、发光二极管、激光二极管、OLED二极管和类似物,所述光源的光轴优选但并非必要地沿着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取向。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照明装置(8)位于机动车辆(1)的装饰格栅(3)上和/或至少位于机动车辆的装饰格栅的一部分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照明装置(8)位于装饰格栅(3)的两个部段(5、6)之间和/或位于装饰格栅(3)的部段(5、6)的下方或上方。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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