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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
专利名称: 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包括管槽和铺设在管槽上侧的路面结构层,所述管槽内从下往上依次回填有第一填料层和第二填料层,所述第一填料层为泡沫混凝土或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混合料;所述第二填料层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混合料;所述路面结构层的基层底面铺设有土工格栅。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不仅可避免管道破裂出现的漏砂问题,而且结构强度高,使得道路不易出现纵缝和沉陷问题,保证具有良好的行车安全。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福建;35
申请人: 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发明人: 傅大宝;吴将金;许新华;林秋生;李玉华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8-3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1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415247.X
公开号: CN208996056U
代理机构: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蔡学俊
分类号: E02D17/12(2006.01);E;E02;E02D;E02D17
申请人地址: 350021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企业服务中心大楼805室
主权项: 1.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包括管槽和铺设在管槽上侧的路面结构层,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槽内从下往上依次回填有第一填料层和第二填料层,所述第一填料层为泡沫混凝土或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混合料;所述第二填料层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混合料;所述路面结构层的基层底面铺设有土工格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填料层的厚度为管槽槽底至管道的管顶上方25~30mm;所述第二填料层的厚度为管道的管顶上方25~30mm至路面结构层的基层底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混合料由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和粉煤灰组成,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质量占比为70%~100%;粉煤灰的质量占比为0%~3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粒径为0~20m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熟化时间不高于60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既有道路管槽回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路面结构层的两侧分别向外延伸形成翼缘,且翼缘的宽度为500mm。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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