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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综合监控系统、车载各机电子系统,所述综合监控系统包括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和地面综合监控系统,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设置于列车内,所述地面综合监控系统设置于地面控制中心、车站或车辆段停车场内,所述车载各机电子系统用于采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并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传输给车载综合监控系统,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通过车地无线通信传输给地面综合监控系统。相比传统方案,本发明增加了对于全自动运行系统下的监控数据的传输和处理效率、有效降低了车载设备与地面各子系统监控数据所需的接口数量与维护成本,提高了车地数据通信中对于网络的利用率。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湖北;42
申请人: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皓;凌力;沈志凌;魏祥斌;刘涛;王玉;李华;郭碧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3-2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2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240451.5
公开号: CN109941319A
代理机构: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涛
分类号: B61L27/04(2006.01);B;B61;B61L;B61L27
申请人地址: 430063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杨园和平大道745号
主权项: 1.一种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综合监控系统、车载各机电子系统,所述综合监控系统包括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和地面综合监控系统,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设置于列车内,所述地面综合监控系统设置于地面控制中心、车站或车辆段停车场内,所述车载各机电子系统用于采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并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传输给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并通过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无线传输给地面综合监控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包括车载ISCS主机、车载前置机FEP和嵌入式触摸显示屏,所述车载各机电子系统通过车载前置机FEP与车载ISCS主机电连接,所述车载ISCS主机还与嵌入式触摸显示屏电连接;所述车载前置机FEP用于将传输进来的车载系统实时数据进行协议转换,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格式转换成车载ISCS主机的数据格式;所述车载ISCS主机用于接收并存储车载前置机FEP传输过来的车载系统实时数据,并将车载系统实时数据通过嵌入式触摸显示屏进行显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综合监控系统包括地面ISCS主机和地面显示模块,所述车载ISCS主机与地面显示模块电连接,所述地面ISCS主机还用于与车载前置机FEP无线通信,获取车载系统实时数据,并通过车载前置机FEP向车载ISCS主机发送调度指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和地面综合监控系统都包括无线通信模块,用于各模块间进行通信,所述车载前置机FEP与车载综合监控系统的无线通信模块电连接,所述地面ISCS主机与地面综合监控系统的无线通信模块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还包括车载综合监控交换机,所述车载前置机FEP通过车载综合监控交换机与车载综合监控系统的无线通信模块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各机电子系统包括车载列车综合管理子系统TIMS、车载广播子系统PA、车载火灾报警子系统FAS、车载乘客信息子系统PIS、车载视频监控子系统CCTV、站台门控制单元PSD和车载自动控制系统ATC,所述车载列车综合管理子系统TIMS、车载广播子系统PA、车载火灾报警子系统FAS、车载乘客信息子系统PIS和车载视频监控子系统CCTV均与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电连接,所述站台门控制单元PSD和车载自动控制系统ATC均与所述车载列车综合管理子系统TIMS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地面乘客信息子系统PIS、地面视频监控子系统CCTV和地面自动控制系统ATC,所述车载自动控制系统ATC和地面综合监控系统均与所述地面自动控制系统ATC无线连接,所述地面视频监控子系统CCTV和车载乘客信息子系统PIS均与所述地面乘客信息子系统PIS无线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综合监控系统的车载ISCS主机有两个,其中一个设置在车头,另外一个设置在车尾,两个车载综合监控系统的车载ISCS主机之间可实现冗余工作。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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