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 |
摘要: |
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包括翻转台、进料端支架及出料端支架,其中翻转台底部固定安装有翻转轴,且翻转台顶部安装有多个限位送料单元;翻转轴两端分别与进料端支架及出料端支架旋转连接,且翻转轴上固定安装有翻转齿轮;进料端支架上安装有为翻转齿轮提供旋转动力的动力单元,该翻板装置可全自动对生产线上的木板进行翻板作业,解决了木板双面打磨、粘胶及刷漆作业中需由人工进行翻板的效率低下问题。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天津;12 |
申请人: |
千木楪家具(天津)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素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7-12-21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6-2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711394443.3 |
公开号: |
CN109941709A |
代理机构: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一宁 |
分类号: |
B65G47/248(2006.01);B;B65;B65G;B65G47 |
申请人地址: |
301800 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原天宝工业园) |
主权项: |
1.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翻转台、进料端支架及出料端支架,其中翻转台底部固定安装有翻转轴,且翻转台顶部安装有多个限位送料单元;所述翻转轴两端分别与进料端支架及出料端支架旋转连接,且翻转轴上固定安装有翻转齿轮;所述进料端支架上安装有为翻转齿轮提供旋转动力的动力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单元包括蜗齿轮、蜗杆及电机,其中蜗齿轮旋转安装在进料端支架上,该蜗齿轮与翻转齿轮啮合连接,且蜗齿轮上轴向制有弧形限位孔;所述蜗杆两端旋转连接在进料端支架上,该蜗杆一端同轴连接电机,且蜗杆中部与蜗齿轮啮合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端支架上固定安装有限位柱,该限位柱轴向穿透蜗齿轮上的弧形限位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送料单元包括直角架、纵向送料辊及横向送料辊,其中直角架一端与翻转台固定连接,该直角架的两直边上旋转安装纵向送料辊及横向送料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板加工用翻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台底部横向固装有多个加强板,且多个加强板上纵向固定翻转轴。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