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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电梯广告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电梯广告系统
摘要: 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包含电梯本体和井道画架;电梯本体包含轿厢外壳和轿厢门,轿厢外壳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观察窗,轿厢外壳的侧壁外表面上设置有LED射灯;井道画架设置在电梯井道的井道壁上,井道画架包含画架支架和静态画幕,静态画幕安装在画架支架朝向观察窗的一侧。本发明可以在电梯的轿厢实现广告的动态播放,而不需要另外设置专门的显示设备,避免了现有技术中设置的用于播放广告的动态视频显示设备因电梯的振动而发生接触不良对广告播放造成的不良影响。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江苏;32
申请人: 苏州锐创广告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保卫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12-27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0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11442773.5
公开号: CN109969885A
代理机构: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董建林
分类号: B66B3/00(2006.01);B;B66;B66B;B66B3
申请人地址: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扬秀路19号二幢二楼
主权项: 1.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电梯本体(1)和井道画架(2);所述电梯本体(1)包含轿厢外壳(11)和轿厢门(12),所述轿厢外壳(11)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观察窗(13),所述轿厢外壳(11)的侧壁外表面上设置有LED射灯(14);所述井道画架(2)设置在电梯井道(3)的井道壁上,所述井道画架(2)包含画架支架(21)和静态画幕(22),所述静态画幕(22)安装在画架支架(21)朝向观察窗(13)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观察窗(13)的材料采用钢化玻璃 ,所述观察窗(13)的长度为30-40厘米,宽度为25-35厘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观察窗(13)底边距电梯轿厢底部平面的高度为1.9-2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画架支架(21)的材料采用铝合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外壳(11)和电梯门(12)的材料采用不锈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外壳(11)为一个长方体,长度为1.1-1.9米,宽度为1.4-1.7米,高度为2.2-2.5米。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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