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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
专利名称: 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包括设置在散货漏斗下端两侧的支腿,其中一侧支腿下端为有轮支腿,另一侧支腿为无轮支腿,连接两个有轮支腿的横梁上,设置有牵引孔。在漏斗空载、低位的状态下,牵引车将牵引鹅颈插入牵引孔后,抬升鹅颈,将无轮支腿抬离地面,实施牵引,即可实现漏斗的位移,基本满足现工况的使用要求,且漏斗在使用、运输工程中更加安全、方便、快捷。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天津;12
申请人: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鹏;牛晨磊;高易平;罗莉萍;孙铭;牛丽丽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0-0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09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629576.4
公开号: CN209080653U
代理机构: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义
分类号: B65D88/30(2006.01);B;B65;B65D;B65D88
申请人地址: 300456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六米
主权项: 1.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散货漏斗下端两侧的支腿,其中一侧支腿下端为有轮支腿(7),另一侧支腿为无轮支腿(8),连接两个有轮支腿(7)的横梁上,设置有牵引孔(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轮支腿(7)上设置有用于操作人员观察车辆装载情况及根据装载情况控制漏斗斗门闭合和开启的操作平台(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轮支腿(7)和无轮支腿(8)均为能够升降的支腿,均包括固定支腿和升降支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轮式可升降散货漏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全梯(5),所述安全梯(5)为两部,且每部安全梯(5)为相配合使用的两段,一段固定在固定支腿,另一截固定在升降支腿,起升后,两段梯子组成一部。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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