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包括正对设置于河岛前方洲滩上游的坝体,坝体为中部前凸的弧形,其特征在于,坝体后侧面中部位置至洲滩之间还固定设置有一条支撑直堤。本实用新型具有稳定性更好,使用寿命更长,生态保护、航道整治效果更好的优点。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重庆;50 |
申请人: |
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
发明人: |
刘勇;刘思凯;张毅;王艳芳;朱俊凤;曾亚东;刘陈;苏丽;李侃禹;郭义浩;解中柱;杨晓荣;何艳军;许津玲;王涛;张帅帅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1-2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932363.9 |
公开号: |
CN209144740U |
代理机构: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伍伦辰 |
分类号: |
E02B3/10(2006.01);E;E02;E02B;E02B3 |
申请人地址: |
401147 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 |
主权项: |
1.一种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包括正对设置于河岛前方洲滩上游的坝体,坝体为中部前凸的弧形,其特征在于,坝体后侧面中部位置至洲滩之间还固定设置有一条支撑直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坝体的两侧和洲滩之间留有连通坝体内侧和外侧河流的通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坝体的两侧上部和洲滩相接设置,坝体两侧下部预埋有管道形成连通坝体内侧和外侧河流的通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撑直堤下部还设置有连通左右两侧的通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坝体内侧还铺设有至少一层人工鱼礁。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鱼礁本体为土体材料烧结得到或者水泥材料浇注得到。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鱼礁,包括鱼礁本体,鱼礁本体为具有中空内腔的块状结构,且外表面具有和内腔连通的开孔,鱼礁本体在上下方向上的一端具有外凸的插接部,另一端具有内凹的凹陷部,且所述插接部水平方向上尺寸小于凹陷部水平方向尺寸使得前者能够插入后者内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鱼礁本体为由四个斜顶板和一个水平底板围成的水平柱体结构,四个斜顶板围成截面呈倒W形且两个尖端部构成所述插接部,水平底板固定连接在两侧的两个斜顶板下端内部,两侧的两个斜顶板下端向下超出水平底板两侧位置并形成所述凹陷部,所述开孔设置在斜顶板上。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鱼礁本体整体呈矩形体结构,其上端具有和内腔贯通的矩形开口并形成凹陷部,其下端具有多个向下的插接柱构成所述插接部,其周向侧面上设置开孔。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既稳定洲滩又具航道整治效果的伞型坝结构,其特征在于,插接柱为矩形布置的四个,插接柱下端围成的矩形小于鱼礁本体上端矩形开口的尺寸; 插接柱整体长度小于鱼礁上端矩形开口到内腔底部的深度,所述插接柱由根部到外端依次由同轴设置且直径依次变小的第一圆柱段、锥台段、第二圆柱段和圆锥段构成,四个插接柱的第一圆柱段外周所围成的矩形尺寸大于鱼礁本体上端矩形开口的尺寸。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