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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名称: 一种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适用于安全警示技术领域。本发明公开一种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包括设有驱动轮的警示主体和无线控制警示主体向指定方向移动的遥控器,所述警示主体包括安全警示机构和接收遥控器输出控制指令的控接收模块,以及执行接收到控制指令驱动安全警示机构移动的驱动电机,该驱动电机与驱动轮传动连接。当车辆出现紧急状态时,将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从车辆上取出,通过遥控器控制警示主体移动至车辆后方适当位置。在放置过程中该警示主体上设置的安全警示机构,可以及时对来往车辆进行警示和提示,避免发生事故。同时也能避免人工放置警示装置过程存在的安全性风险。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湖南;43
申请人: 赵锐
发明人: 赵锐;秦振宇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5-07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2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374855.3
公开号: CN110053553A
代理机构: 深圳理之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曹新中
分类号: B60Q7/00(2006.01);B;B60;B60Q;B60Q7
申请人地址: 411100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赵家洲社区窑屋组
主权项: 1.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有驱动轮的警示主体和无线控制警示主体向指定方向移动的遥控器,所述警示主体包括安全警示机构和接收遥控器输出控制指令的控接收模块,以及执行接收到控制指令驱动安全警示机构移动的驱动电机,该驱动电机与驱动轮传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警示机构包括反光三角架和/或指示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三角架包括折叠反光三角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光反射三角架包括设有反光层的固定杆,该固定杆两端分别与一带反光层的转动杆的转动端转动连接,每个转动端与固定杆之间设有使转动杆趋于打开状态的复位部件和使两个转动杆收纳后固定的固定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与固定杆连接的两个卡舌,每个卡舌的自由端都设有对收纳后的转动杆固定的卡扣。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转动杆的转动端设有打开时与底座配合限制转动杆转动最大角度的限位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为斜面。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转动杆中的一转动杆的自由端设有永磁体和另一转动杆的自由端设有打开时与永磁体吸合固定的吸合体。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这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还包括检测与车辆之间距离的距离检测机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用紧急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距离检测机构包括超声波或红外线检测器。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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