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脚踏车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脚踏车,包括车架、分别转动设置于车架首尾两端的前轮与后轮,还包括用于驱动后轮前进的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后轮中轴,设置于所述后轮上;第一飞轮,套设于所述后轮中轴上并用于带动所述后轮转动;主动轴,转动设置于所述车架上;第一传动轮,设置于所述主动轴上,并与所述第一飞轮传动连接以带动所述第一飞轮转动;两个脚踏组件,分别转动安装于所述车架的两侧,并用于向下摆动以提供所述主动轴转动所需要的驱动力;以及联动机构,用于将两个所述脚踏组件向下摆动产生的驱动力传递给所述主动轴并使两个所述脚踏组件向上摆动以复位。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脚踏车,蹬车省时省力,可有效提高骑行的速度与舒适感。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张文成 |
发明人: |
张文成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8-0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264324.6 |
公开号: |
CN208774955U |
代理机构: |
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分类号: |
B62M1/10(2010.01);B;B62;B62M;B62M1 |
申请人地址: |
527200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椽安村委三家寨18号 |
主权项: |
1.脚踏车,包括车架、分别转动设置于所述车架首尾两端的前轮与后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后轮前进的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 后轮中轴,设置于所述后轮上; 第一飞轮,套设于所述后轮中轴上并用于带动所述后轮转动; 主动轴,转动设置于所述车架上; 第一传动轮,设置于所述主动轴上,并与所述第一飞轮传动连接以带动所述第一飞轮转动; 两个脚踏组件,分别转动安装于所述车架的两侧,并用于向下摆动以提供所述主动轴转动所需要的驱动力;以及 联动机构,用于将两个所述脚踏组件向下摆动产生的驱动力传递给所述主动轴并使两个所述脚踏组件向上摆动以复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包括第一曲柄摇杆机构以及第二曲柄摇杆机构,所述第一曲柄摇杆机构包括第一曲柄以及第一摇杆,所述第一曲柄的一端固定在所述主动轴的一端,所述第一曲柄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摇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一摇杆的另一端与其中一个所述脚踏组件连接固定;所述第二曲柄摇杆机构包括第二曲柄以及第二摇杆,所述第二曲柄的一端固定在所述主动轴的另一端,所述第二曲柄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摇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摇杆的另一端与另一个所述脚踏组件连接固定。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包括: 第二飞轮,套设于所述主动轴的一端并用于正向转动时驱动所述主动轴转动; 第一传动链,所述第一传动链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飞轮上,所述第一传动链的另一端绕过所述第二飞轮并与其中一个所述脚踏组件连接固定; 第三飞轮,套设于所述主动轴的另一端并用于正向转动时驱动所述主动轴转动; 第二传动链,所述第二传动链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三飞轮上,所述第二传动链的另一端绕过所述第三飞轮并与另一个所述脚踏组件连接固定; 联动轴,转动设置于所述主动轴内,且所述联动轴的一端伸出所述主动轴外并与所述第二飞轮连接固定,所述联动轴的另一端伸出所述主动轴外并固定有第二传动轮;以及 反向传动机构,用于实现所述第二传动轮与所述第三飞轮之间的动力传递并使所述第二传动轮与所述第三飞轮的旋转方向相反。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传动机构包括: 转动设置于所述车架上的第三传动轮; 第三传动链,所述第三传动轮与所述第二传动轮通过所述第三传动链连接;以及 与所述第三传动轮同轴固定的第四传动轮,所述第四传动轮与所述第三飞轮啮合以使得所述第四传动轮的旋转方向与所述第三飞轮的旋转方向相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包括: 第四飞轮,套设于所述主动轴的一端并用于正向转动时驱动所述主动轴转动; 第四传动链,所述第四传动链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四飞轮上,所述第四传动链的另一端绕过所述第四飞轮并与其中一个所述脚踏组件连接固定; 第五飞轮,套设于所述主动轴的另一端并用于正向转动时驱动所述主动轴转动; 第五传动链,所述第五传动链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五飞轮上,所述第五传动链的另一端绕过所述第五飞轮并与另一个所述脚踏组件连接固定; 用于提供弹力以使其中一个所述脚踏组件向上摆动以复位的第一弹性件,所述第一弹性件的一端固定于所述车架上,所述第一弹性件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第四飞轮上;以及 用于提供弹力以使另一个所述脚踏组件向上摆动以复位的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二弹性件的一端固定于所述车架上,所述第二弹性件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五飞轮上。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组件包括旋转座、摆杆以及脚踏,所述旋转座安装于所述后轮上,所述摆杆的一端转动安装于所述旋转座上,所述摆杆的另一端向前延伸并与所述脚踏连接固定。 7.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的首端设置有转向装置,且所述转向装置与所述前轮的前轮中轴连接以控制所述前轮的方向,所述车架的尾端设置有与所述转向装置传动连接以带动所述转向装置转向的转向操作机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上设置有座垫,所述转向操作机构位于所述座垫的后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操作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车架尾端的第一轴套、转动设置于所述第一轴套内的第一方向杆、固定于所述第一方向杆上端的车把、以及套设于所述第一方向杆下端并用于与所述转向装置连接的第一连接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脚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装置包括设置于所述车架首端的第二轴套、转动设置于所述第二轴套内的第二方向杆、套设于所述第二方向杆上端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连接的第二连接件、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二方向杆下端的车轮前叉,所述车轮前叉与所述前轮中轴连接。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