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涉及沉井技术领域,为解决沉井超沉的问题。所述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包括:浇筑于沉井的底板内的支撑结构,支撑结构包括竖直设置的支撑桩,支撑桩的顶面位于沉井处于标高处时,沉井的刃脚与井壁相接的槽口的底面所处水平面;支撑桩的顶部连接有支撑梁,支撑梁在将支撑桩沉井底部向下锤击至无法继续锤入后安装于支撑桩上,支撑梁的两端分别伸入沉井的刃脚与井壁相接的槽口,支撑桩的另一端向下伸出沉井的底板。所述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应用于沉井中,通过支撑桩与支撑梁将沉井支撑住,避免沉井继续下沉。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华杰;张涛;周毅;王超;张恒;朱国彤;唐庚时;耿进军;冯金涛;陈奎合;杨小玲;谢溪;孙鸿杰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8-2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371951.X |
公开号: |
CN208777324U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周宇 |
分类号: |
E02D23/08(2006.01);E;E02;E02D;E02D23 |
申请人地址: |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
主权项: |
1.一种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浇筑于沉井的底板内的支撑结构,所述支撑结构包括竖直设置的支撑桩,所述支撑桩的顶面位于沉井处于标高处时,所述沉井的刃脚与井壁相接的槽口的底面所处水平面;所述支撑桩的顶部连接有支撑梁,所述支撑梁在将支撑桩所述沉井底部向下锤击至无法继续锤入后安装于所述支撑桩上,所述支撑梁的两端分别伸入所述沉井的刃脚与井壁相接的槽口,所述支撑桩的另一端向下伸出所述沉井的底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梁的两端顶部均为斜面,所述斜面与所述槽口的顶面倾斜角度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垫块,所述垫块位于所述槽口底面与所述支撑梁之间,所述垫块的底面与所述槽口的地面接触,所述支撑梁的顶面与所述槽口的顶面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桩的顶部设置垫板,所述支撑梁通过所述垫板与所述支撑桩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板的顶面的面积大于所述支撑桩的顶面的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桩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支撑桩分别设置于所述沉井底部的四角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支撑桩分为两组,每组内的两个所述支撑桩与一个所述支撑梁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支撑梁平行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桩由钢管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沉井超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梁由工字钢制成。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