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对拟建场地水下部分地基处理范围进行第一次疏浚清淤,并预留高出地基标高不超过50CM厚的地基土;在施工区域进行地基混凝土桩的水上施工;在混凝土桩初凝之前,利用长臂挖机进行二次开挖疏浚,将预留的地基土连同桩头混凝土一起挖除,实现对混凝土桩桩头的切除,然后进行标高测量,确保二次开挖后的标高满足设计要求。采用本发明进行水下混凝土桩的桩头切除,施工难度大为降低,工作量大为减少,既能节省成本,又能更好的控制施工速率,缩短工期,减少资源浪费,一次性完成,无需二次调遣人员和设备,对环境影响较小,清除完毕后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即可进行后续工序。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申请人: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兴明;宇珂;王栋;黄志滨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1900-01-20T17:00:00+0805 |
发布日期: |
1900-01-20T08:00:00+0805 |
申请号: |
CN202010055176.2 |
公开号: |
CN111119181A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智远创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丽丽 |
分类号: |
E02D9/00;E02D3/00;E02D5/34;E;E02;E02D;E02D9;E02D3;E02D5;E02D9/00;E02D3/00;E02D5/34 |
申请人地址: |
51023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1号 |
主权项: |
1.一种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照施工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对拟建场地水下部分地基处理范围进行第一次疏浚清淤,并预留高出地基标高不超过50CM厚的地基土; 2)、在施工区域进行地基混凝土桩的水上施工,混凝土桩的顶端凸出于标高以上; 3)、在混凝土桩初凝之前,利用长臂挖机进行二次开挖疏浚,将预留的地基土连同桩头混凝土一起挖除,以实现对混凝土桩桩头的切除,切除混凝土桩桩头后达到设计标高; 4)、二次开挖结束后,立即采用测量设备进行标高测量,确保二次开挖后的标高满足设计要求; 重复步骤2)-步骤4),直到整个地基处理范围施工完成,并满足图纸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顺利交工验收为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进行第一次疏浚清淤时,预留的地基土厚度为20-50C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两台桩机和一台长臂挖机牵引到平板驳船上,再利用拖轮移动驳船到施工区域,驳船四角利用定位锚桩或拖缆绳固定,驳船定位时,利用驳船上的卫星定位设备进行精确定位,以确保施工后的桩位满足施工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水平误差不超设计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混凝土桩施工时,通过横向移动驳船上的两台桩机,逐排施工每一根混凝土桩;桩机移位时,利用桩机上的卫星定位设计进行精确定位,以满足水平精度要求;两台桩机分列在驳船两侧,在驳船两侧独立施工;桩机钻进到设计深度后,再利用放置在岸上的混凝土泵将混凝土通过桩机钻杆泵送灌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次疏浚清淤操作亦通过长臂挖机实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二次开挖时,采用长臂挖机以单排桩挖除或双排桩挖除的方式进行开挖。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桩头切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完成一个区域预留地基土的二次开挖及桩头切除并确认满足标高要求后,利用拖揽绳移动驳船,并配合卫星定位系统精确定位,使桩机移动到下一施工桩位,继续施工。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