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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
专利名称: 一种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
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包括:设置在舷窗透明件上且位于舷窗结构内侧的微爆索,所述微爆索在舷窗透明件上的覆盖范围能够至少形成一分割区域,所述分割区域在所述微爆索引爆后能够与所述舷窗透明件分离且具有向舷窗结构外抛放的推力;连接于所述微爆索且用于对所述微爆索进行点火的起爆器;设置在所述舷窗透明件上且位于所述舷窗透明件与所述微爆索之间的阻爆件,所述阻爆件用于在所述舷窗透明件上产生非分割区域;以及设置在所述舷窗结构边缘结构上的折翻限动支架,所述折翻限动支架至少部分的覆盖所述分割区域,以抑制所述分割区域向所述舷窗结构内侧运动和对所述分割区域进行轨迹导向。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发明人: 崔文博;李征鸿;姜国纯;莫明珠;蔡晓光;邹凌宇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1900-01-20T23:00:00+0805
发布日期: 1900-01-20T10:00:00+0805
申请号: CN201911337731.4
公开号: CN110979697A
代理机构: 北京航信高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高原
分类号: B64D25/00;B64C1/14;B;B64;B64D;B64C;B64D25;B64C1;B64D25/00;B64C1/14
申请人地址: 110035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主权项: 1.一种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10)包括: 设置在舷窗透明件(2)上且位于舷窗结构(1)内侧的微爆索(3),所述微爆索(3)在舷窗透明件(2)上的覆盖范围能够至少形成一分割区域(21),所述分割区域(21)在所述微爆索(3)引爆后能够与所述舷窗透明件(2)分离且具有向舷窗结构外抛放的推力; 连接于所述微爆索(3)且用于对所述微爆索(3)进行点火的起爆器(4); 设置在所述舷窗透明件(2)上且位于所述舷窗透明件(2)与所述微爆索(3)之间的阻爆件(6),所述阻爆件(6)用于在所述舷窗透明件(2)上产生非分割区域;以及 设置在所述舷窗结构(1)边缘结构上的折翻限动支架(5),所述折翻限动支架至少部分的覆盖所述分割区域(21),以抑制所述分割区域(21)向所述舷窗结构(1)内侧运动和对所述分割区域(21)进行轨迹导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舷窗透明件(2)为有机玻璃或无机玻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爆索(3)沿着所述舷窗透明件(2)的边缘敷设。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爆索(3)通过粘接剂粘接在所述舷窗透明件(2)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翻限动支架(5)包括支座(51)及限动框(52),所述支座(51)固定在所述舷窗结构(1)的边缘结构上,所述限动框(52)构成能够部分覆盖透明件的预定现状,且与所述支座(51)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动框(52)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杆状、U型、V型或半圆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舷窗透明件(2)的尺寸大于预设范围大时,所述微爆索(3)在所述舷窗透明件(2)上形成至少两个分割区域。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分割区域的面积相同。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分割区域的面积不相同。 10.如权利要求7至9任一所述的舷窗应急爆破折翻抛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爆索的燃烧速度不低5km/s,以使所述至少两个分割区域的切割能够同步。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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