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直立夹持机构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直立夹持机构,包括相对且间隔设置的转动基座与顶紧基座,其中,所述转动基座包括:相对且间隔设置的左立板与右立板;以及设于所述左立板与右立板之间的转轴,所述转轴上套设有至少一个转动件,所述顶紧基座上形成有至少一个顶紧件,每一个顶紧件与相应一个转动件相对设置;所述转轴上设有复位部件,所述复位部件作用于所述转动件使得所述转动件能够绕所述转轴的轴线转动以使至少部分所述转动件持续靠近所述顶紧件。根据本发明,其能够在对物料松开时使得物料仍能保持在相对稳定的位置,从而提高了取放机构的取料成功率。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申请人: |
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加富;缪磊;蒋玉斌;肖夕全;万发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1900-01-20T00:00:00+0805 |
发布日期: |
1900-01-20T14:00:00+0805 |
申请号: |
CN201911390904.9 |
公开号: |
CN111003457A |
代理机构: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张川 |
分类号: |
B65G47/22;B;B65;B65G;B65G47;B65G47/22 |
申请人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关镇浒莲路68号 |
主权项: |
1.一种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对且间隔设置的转动基座(242)与顶紧基座(245),其中,所述转动基座(242)包括: 相对且间隔设置的左立板(2421)与右立板(2422);以及 设于所述左立板(2421)与右立板(2422)之间的转轴(2423),所述转轴(2423)上套设有至少一个转动件(246),所述顶紧基座(245)上形成有至少一个顶紧件(2451),每一个顶紧件(2451)与相应一个转动件(246)相对设置;所述转轴(2423)上设有复位部件(2424),所述复位部件(2424)作用于所述转动件(246)使得所述转动件(246)能够绕所述转轴(2423)的轴线转动以使至少部分所述转动件(246)持续靠近所述顶紧件(245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立夹持机构还包括安装底板(241),所述转动基座(242)及顶紧基座(245)均固接于所述安装底板(241)的顶面,所述安装底板(241)的底面设有至少两个定位块(244)。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246)包括夹持段(2463)、直线段(2461)及拨动段(2464),所述直线段(2461)大致呈直线形,所述夹持段(2463)及拨动段(2464)分别连接在所述直线段(2461)的两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线段(2461)上形成有套接孔(2462),所述转动件(246)通过所述套接孔(2462)套设于所述转轴(2423)之上。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顶紧件(2451)上均形成有与顶紧端(2452),每个顶紧端(2452)与相应一个夹持段(2463)间隔且相对设置以形成位于两者之间的夹持空间,当拨动所述拨动段(2464)时可以使得所述转动件(246)绕所述转轴(2423)的转轴往复转动以使所述夹持段(2463)靠近或远离所述顶紧端(2452)。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拨动段(2464)从所述直线段(2461)的端部出发沿着远离所述顶紧基座(245)的方向延伸,从而使得所述拨动段(2464)与所述直线段(2461)间形成有夹角γ。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γ的角度大小为90°~150°。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段(2463)与直线段(2461)间斜向连接有倾斜段(2466),所述倾斜段(2466)冲所述直线段(2461)的端部出发沿着靠近所述顶紧基座(245)的方向延伸,所述夹持段(2463)通过所述倾斜段(2466)连接于所述直线段(2461)的端部。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顶紧件(2451)的内部均开设有通往各自顶紧端(2452)的真空气路(2453)。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顶紧件(2451)的表面开设有相应一个抽气口(2453a),每个所述顶紧端(2452)与相应一个夹持段(2463)的相对端面上开设有吸取口(2453b),每根真空气路(2453)从其中一个抽气口(2453a)出发延伸至相应一个吸取口(2453b)。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2423)的圆周面上开设有至少一个环状的复位容纳槽(2423a),所述复位容纳槽(2423a)与所述转动件(246)相邻设置;所述复位部件(2424)包括弹簧部(2424a)、第一扭臂(2424b)及第二扭臂(2424c),所述第一扭臂(2424b)及第二扭臂(2424c)分别连接于所述弹簧部(2424a)的两端,每个所述复位部件(2424)通过其上的弹簧部(2424a)套设于相应一个所述复位容纳槽(2423a)上。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2423)的下方设有位于所述左立板(2421)与右立板(2422)之间的定位基座(2425),所述第一扭臂(2424b)及第二扭臂(2424c)分别作用于所述转动件(246)及定位基座(2425)上。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基座(2425)上形成有至少一个凸起的定位部(2425a),所述转动件(246)的夹持段(2463)附近形成有向外凸起的复位柱(2464),所述第一扭臂(2424b)及第二扭臂(2424c)分别作用于所述复位柱(2464)及定位部(2425a)处。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2425a)上形成有与所述第二扭臂(2424c)相适应的定位槽(2425b),所述第二扭臂(2424c)被容纳于所述定位槽(2425b)之中。 15.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246)与所述顶紧件(2451)之间设有位于两者之间的夹持限位柱(2467),以使得所述夹持段(2463)与顶紧端(2452)之间的最小距离能够被所述夹持限位柱(2467)所限制。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紧件(2451)上形成有用于容纳及引导所述夹持限位柱(2467)的引导槽(2454);所述夹持限位柱(2467)的一端固接于所述直线段(2461)上,另一端则与所述引导槽(2454)相对;所述夹持限位柱(2467)在随所述转动件(246)绕转轴(2423)的轴线往复转动的过程中,选择性地进出所述引导槽(2454)。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假定物料的轴向厚度为h,所述夹持段(2463)与顶紧端(2452)之间的最小距离为d,则有0.98h≤d≤h。 1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直立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顶紧件(2451)上均开设有位于相应一个所述夹持空间正下方的物料定位槽(2455),所述物料定位槽(2455)与物料的侧面相适应。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