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涉及电动叉车技术领域,该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内侧沿竖直方向滑动连接有活动架,所述固定架上固定连接有用于带动活动架相对于固定架上升的升降装置,所述活动架上可拆卸连接有升降臂,所述固定架的底部可拆卸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的上表面滑动连接有用于连接底座与固定架的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与固定架通过锁紧件可拆卸连接;在运输电动叉车时,可将本装置拆卸成升降臂、固定架、底座等多个零件,减少了电动叉车的占用空间,使得电动叉车拆卸的多个零件能够分别放入至运输货车的内部,方便运输,使用时,可快速对叉车进行组装。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河南;41 |
申请人: |
河南光之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猛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1-08-1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2-03-04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121954928.5 |
公开号: |
CN215946643U |
代理机构: |
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帅可 |
分类号: |
B66F9/06;B66F9/12;B66F9/20;B;B66;B66F;B66F9;B66F9/06;B66F9/12;B66F9/20 |
申请人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5号A6号楼1-3层29号 |
主权项: |
1.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包括固定架(1),所述固定架(1)的内侧沿竖直方向滑动连接有活动架(2),所述固定架(1)上固定连接有用于带动活动架(2)相对于固定架(1)上升的升降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2)上可拆卸连接有升降臂(4),所述固定架(1)的底部可拆卸连接有底座(5),所述底座(5)的上表面滑动连接有用于连接底座(5)与固定架(1)的连接组件(6),所述连接组件(6)与固定架(1)通过锁紧件(7)可拆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呈U形,所述固定架(1)的内侧开设有供活动架(2)滑动的竖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架(8),所述支撑架(8)通过锁紧螺栓(9)与升降臂(4)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装置(3)为气缸、液压缸或电动伸缩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侧板,所述固定架(1)位于两个侧板之间,所述固定架(1)和侧板的内部均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贯穿有锁紧螺杆(10),所述锁紧螺杆(10)的两端均螺纹连接有第一六角螺母(11)。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6)包括倾斜设置的连接板(61)以及铰接在连接板(61)下端的滑动座(62),所述连接板(61)的上端通过锁紧件(7)与固定架(1)可拆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上表面沿其纵向方向固定连接有滑轨(12),所述滑动座(6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与滑轨(12)相应的滑块。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件(7)包括固定连接在固定架(1)一侧的螺纹杆(71),所述连接板(61)与螺纹杆(71)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安装孔,所述螺纹杆(71)的一端贯穿安装孔并螺纹连接有第二六角螺母(72)。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13),所述底座(5)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14)。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