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包装用复合片材、包装用套筒、容器 |
摘要: |
一种包装用复合片材、包装用套筒、容器。复合片材包括沿第一方向延伸的主折线,其将复合片材分成主体区域和周边区域,并且沿着与第一方向相交的第二方向,主体区域连接周边区域。周边区域包括第一折叠图案区,包括:第一折线和第二折线,沿第二方向延伸,且在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第一辅助折线,位于第一折线的朝向第二折线的一侧,且至少部分沿第二方向延伸;以及第二辅助折线,位于第二折线的远离第一折线的一侧,且至少部分沿第二方向延伸。在第一方向上,第一折线与第一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第二折线与第二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第一折线与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的20%。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江苏;32 |
申请人: |
康美包(苏州)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郑龙;袁海洋;王刚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2-05-2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3-01-2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221296054.3 |
公开号: |
CN218343964U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晓燕 |
分类号: |
B65D5/02;B65D5/06;B;B65;B65D;B65D5;B65D5/02;B65D5/06 |
申请人地址: |
215126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龙街399号 |
主权项: |
1.一种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该复合片材包括沿第一方向延伸的主折线,其中, 所述主折线将所述复合片材分成主体区域和周边区域,并且沿着与第一方向相交的第二方向,所述主体区域连接所述周边区域; 所述周边区域包括第一折叠图案区,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包括: 第一折线和第二折线,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且在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 第一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一折线的朝向所述第二折线的一侧,且至少部分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以及 第二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二折线的远离所述第一折线的一侧,且至少部分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一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所述第二折线与所述第二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的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周边区域具有远离所述主体区域的边缘;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一辅助折线从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朝向所述主折线延伸所述第一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 所述第二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二辅助折线从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朝向所述主折线延伸所述第二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周边区域包括多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多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 在相邻的两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当中,一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的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和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的负方向弯曲,而另一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的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和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方向弯曲。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在相邻的两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当中,一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的第一辅助折线和第二辅助折线与另一个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的第一辅助折线和第二辅助折线相对于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的对称轴成轴对称图形。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该复合片材还包括封条区,其中, 所述封条区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并在所述第一方向上连接至所述主体区域和所述周边区域; 所述周边区域还包括第二折叠图案区,所述第二折叠图案区包括: 第三折线和第四折线,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且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其中所述第四折线是所述封条区和所述周边区域之间的边界线; 第三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三折线的朝向所述第四折线的一侧,且至少部分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并且 所述周边区域还包括第四辅助折线,位于所述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处,且至少部分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三折线与所述第三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所述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与所述第四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所述第三折线与所述第四折线之间的距离的2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三辅助折线从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朝向所述主折线延伸所述第三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三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 所述第四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四辅助折线从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朝向所述主折线延伸所述第四辅助折线与所述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减小;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和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的负方向弯曲,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弧线段和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弧线段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方向弯曲;或者,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和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方向弯曲,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弧线段和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弧线段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的负方向弯曲。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且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的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一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主折线间隔开; 所述第二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且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的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二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主折线间隔开; 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且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的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三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主折线间隔开; 所述第四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的且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主折线间隔开。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一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三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包装用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分别为0.5-3.0mm;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分别为0.5-24.5mm;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一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三折线之间距离、以及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包装用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分别为0.5-6.0mm。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一折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三折线之间的距离,而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包装用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之间的距离;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而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主折线之间的距离;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一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二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三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三折线之间距离、以及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包装用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彼此相等。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所述第二辅助折线、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辅助折线为压槽;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所述第二辅助折线、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深度分别为0.1-2.5mm。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所述第二辅助折线、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辅助折线为压槽;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所述第二辅助折线、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辅助折线的每个的深度从所述周边区域的边缘朝向所述主折线变浅。 12.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还包括第一子辅助折线和第二子辅助折线,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且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折线和所述第二折线之间,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一子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所述第二折线与所述第二子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的20%; 所述第二折叠图案区还包括第三子辅助折线和第四子辅助折线,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且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三折线和所述第四折线之间,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三折线与所述第三子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所述第四折线与所述第四子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的距离的2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子辅助折线部分重合或者彼此间隔开; 所述第三辅助折线与第三子辅助折线部分重合或者彼此间隔开。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还包括第一倾斜折线和第二倾斜折线,所述第一折线和所述主折线的交点与所述第一倾斜折线或其延长线连接,所述第二折线和所述主折线的交点与所述第二倾斜折线或其延长线连接; 所述第二折叠图案区还包括第三倾斜折线和第四倾斜折线,所述第三折线和所述主折线的交点与所述第三倾斜折线或其延长线连接,所述第四折线和所述主折线的交点与所述第四倾斜折线或其延长线连接; 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子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一折线和所述第一倾斜折线之间,所述第二子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二折线和所述第二倾斜折线之间,所述第三辅助折线和所述第三子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三折线和所述第三倾斜折线之间,所述第四子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四折线和所述第四倾斜折线之间; 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第一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倾斜折线间隔开,所述第一子辅助折线不超过所述第一倾斜折线,所述第二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二倾斜折线间隔开,所述第二子辅助折线不超过所述第二倾斜折线,所述第三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三倾斜折线间隔开,所述第三子辅助折线不超过所述第三倾斜折线,所述第四子辅助折线不超过所述第四倾斜折线; 通过所述封条区将所述复合片材连接为套筒之后所述第四折线与所述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重合,且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第四辅助折线与所述第四倾斜折线间隔开。 15.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装用复合片材包括两条所述主折线,所述两条主折线将所述复合片材分成所述主体区域和两个所述周边区域; 沿着所述第二方向,所述主体区域连接在所述两个周边区域之间; 两个周边区域的每个均包括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或者所述第一折叠图案区和所述第二折叠图案区二者。 16.一种包装用套筒,其特征在于,该套筒包括如权利要求1-15任一项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 17.一种容器,其特征在于,该容器包括如权利要求1-15任一项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 18.一种容器,其特征在于,该容器包括容器主体以及与所述容器主体连接的第一耳翼,其中, 所述容器主体包括由容器主折线围绕的第一容器表面,所述第一耳翼具有与所述第一容器表面连接的第一翼表面; 所述容器还具有用于密封所述容器的封合脊,所述封合脊沿第三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一容器表面和所述第一翼表面,将所述第一容器表面划分成第一容器子表面和第二容器子表面且将所述第一翼表面划分成第一翼子表面和第二翼子表面; 在与所述第三方向相交的第四方向上,所述封合脊构造为朝向所述第一容器子表面和第一翼子表面弯折; 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一翼子表面与第一容器子表面连接且以沿第四方向延伸的第一容器折线作为其间的边界线,所述第二翼子表面与第二容器子表面连接且以沿第四方向延伸的第二容器折线作为其间的边界线,所述第一容器折线远离所述封合脊的端点为第一端点,所述第二容器折线远离所述封合脊的端点为第二端点; 所述第一翼子表面具有第一容器辅助折线,至少部分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 所述第二容器子表面具有第二容器辅助折线,至少部分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并且 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与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与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所述容器主折线的位于所述第一端点和所述第二端点之间的部分的长度的20%。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从所述封合脊的自由端朝向所述第一端点延伸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并且 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从所述封合脊的自由端朝向所述第二端点延伸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该容器还包括与所述容器主体连接的第二耳翼,其中, 所述第二耳翼具有与所述第一容器表面连接的第二翼表面; 所述封合脊还沿第三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二翼表面,并将所述第二翼表面划分成第三翼子表面和第四翼子表面; 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三翼子表面与第一容器子表面连接且以第三容器折线作为其间的边界线,所述第四翼子表面与第二容器子表面连接且以第四容器折线作为其间的边界线,所述第三容器折线远离所述封合脊的端点为第三端点,所述第四容器折线远离所述封合脊的端点为第四端点; 所述第三翼子表面具有第三容器辅助折线,至少部分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 所述第二容器子表面具有第四容器辅助折线,至少部分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并且 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与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以及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与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分别小于等于所述容器主折线的位于所述第三端点和所述第四端点之间的部分的长度的20%。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从所述封合脊的自由端朝向所述第三端点延伸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并且 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包括弧线段,以使得随着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从所述封合脊的自由端朝向所述第四端点延伸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与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减小。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且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的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封合脊,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第一端点间隔开; 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且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的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封合脊,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第二端点间隔开; 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且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的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封合脊,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第三端点间隔开; 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包括与弧线段连接的且沿所述第四方向延伸直线段,所述直线段比所述弧线段靠近所述封合脊,所述直线段和所述弧线段均与所述第四容器折线间隔开,所述弧线段还与所述第三端点间隔开。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分别为0.5-3.0mm;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一端点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二端点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三端点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四端点之间的距离分别为0.5-24.5mm;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之间距离、以及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包装用复合片材的与所述封条区相对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分别为0.5-6.0mm。 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而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一端点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二端点之间的距离,而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三端点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弧线段的远离所述直线段的端点与所述第四端点之间的距离;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距离、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之间距离、以及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直线段与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彼此相等。 25.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为压槽;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深度分别为0.1-2.5mm。 2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包装用复合片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和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为压槽;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的深度从所述封合脊朝向所述第一端点变浅,所述第二容器辅助折线的深度从所述封合脊朝向所述第二端点变浅,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的深度从所述封合脊朝向所述第三端点变浅,并且所述第四容器辅助折线的深度从所述封合脊朝向所述第四端点变浅。 27.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耳翼具有第一翼辅助折线,沿所述第四方向从第二翼子表面经弯折向所述第一翼子表面的所述封合脊延伸至所述第一翼子表面,并且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和/或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所述容器主折线的位于所述第一端点和所述第二端点之间的距离的20%; 所述第二耳翼具有第二翼辅助折线,沿所述第四方向从第四翼子表面经弯折向所述第三翼子表面的所述封合脊延伸至所述第三翼子表面,并且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和/或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所述容器主折线的位于所述第三端点和所述第四端点之间的距离的20%。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二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三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与所述第四容器折线之间的距离彼此相等。 29.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容器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部分重合或者彼此间隔开; 所述第三容器辅助折线与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部分重合或者彼此间隔开。 30.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和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为压槽; 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和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的每个的曲率半径为0.2-2.5mm。 31.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和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为压槽; 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和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的每个的深度为0.1-2.5mm。 32.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耳翼具有第三翼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一耳翼的与所述第一翼表面相反的背面且对应于所述第一翼辅助折线; 所述第二耳翼具有第四翼辅助折线,位于所述第二耳翼的与所述第二翼表面相反的背面且对应于所述第二翼辅助折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