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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挡风玻璃以及车辆
专利名称: 挡风玻璃以及车辆
摘要: 本申请涉及一种挡风玻璃以及车辆,挡风玻璃包括:光学传感器,安装于车辆内部;夹层玻璃,在所述光学传感器的视野内具有光学窗口,所述夹层玻璃包括层叠设置的外层玻璃、粘结层和内层玻璃,所述内层玻璃开设有第一通孔;其中,所述光学窗口位于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光学窗口的MTF值大于或等于0.3。本申请的挡风玻璃能够使所述夹层玻璃的光学窗口的MTF值大于或等于0.3,使光学传感器获取更加清晰的环境图像数据,减小对车辆的ADAS系统的算法造成偏差的概率,能够满足L3级别以上的自动驾驶需求。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福建;35
申请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蔡峰;何长龙;张灿忠;李炜军;关金亮;蒋炳铭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23-09-1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23-11-2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2311192201.1
公开号: CN117124820A
代理机构: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簪
分类号: B60J1/00;B60J1/02;B60R11/00;B;B60;B60J;B60R;B60J1;B60R11;B60J1/00;B60J1/02;B60R11/00
申请人地址: 350300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主权项: 1.一种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学传感器(200),安装于车辆内部; 夹层玻璃(100),在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视野内具有光学窗口(101),所述夹层玻璃(100)包括层叠设置的外层玻璃(110)、粘结层(130)和内层玻璃(120),所述内层玻璃(120)开设有第一通孔(121); 其中,所述光学窗口(101)位于所述第一通孔(121)内,所述光学窗口(101)的MTF值大于或等于0.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与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相对位置满足以下条件: 所述挡风玻璃安装到车辆上之后,所述夹层玻璃(100)的顶端与底端的连线与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中心轴线之间的夹角为α;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垂直视场角为β;所述第一通孔(121)顶端与底端的连线长度为a;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垂直视场与所述外层玻璃(110)的交线长度为b;其中,a≥b+10 其中,b=K1×[1/tan(α-β/2)-1/tan(α+β/2)],K1为常数且K1=12~1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与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相对位置满足以下条件: 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水平视场角为γ;所述第一通孔(121)在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水平视场方向上的宽度为m;所述光学传感器(200)的水平视场与所述外层玻璃(110)的交线长度为n;其中,m≥n+10; 其中,n=K2×tan(y/2)/sin(α)K2为常数且K2=24~3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α为20°~45°,所述β为17°~65°,所述γ为28°~12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传感器(200)与所述内层玻璃(120)的最小间隙距离为c,所述c为2㎜~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粘结层(130)开设有第二通孔(131),所述第二通孔(131)与所述第一通孔(121)连通且所述光学窗口(101)位于所述第二通孔(131)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还包括设于所述外层玻璃(110)与所述粘结层(130)之间的第一遮蔽层(140),所述第一遮蔽层(140)开设有第三通孔(141),所述第三通孔(141)与所述第二通孔(131)连通且所述光学窗口(101)位于所述第三通孔(141)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还包括第二遮蔽层(150),所述第二遮蔽层(150)设于所述内层玻璃(120)的远离所述粘结层(130)的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窗口(101)的轮廓面积小于所述第三通孔(141)的轮廓面积,所述第三通孔(141)的轮廓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通孔(121)的轮廓面积,所述第二通孔(131)的轮廓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通孔(121)的轮廓面积。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还包括设于所述外层玻璃(110)的靠近所述粘结层(130)一侧的减反层(160),所述减反层(160)位于所述第三通孔(141)内且至少覆盖所述光学窗口(101),所述减反层(160)用于减少所述外层玻璃(110)对光学传感器(200)发射和/或接收的光学信号的反射率。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还包括设于所述外层玻璃(110)的靠近所述粘结层(130)一侧的电加热元件,所述电加热元件位于所述第三通孔(141)内且至少覆盖所述光学窗口(101)。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100)还包括隔热层(170),所述隔热层(170)包含至少一个金属银层、银合金层或透明导电氧化物层,所述隔热层(170)避开所述光学窗口(101)。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层玻璃(110)为透明玻璃或超透明玻璃,所述内层玻璃(120)为透明玻璃或着色玻璃; 所述透明玻璃的总铁含量小于或等于0.08%,所述透明玻璃的可见光透过率大于或等于80%;所述超透明玻璃的总铁含量小于或等于0.015%,所述超透明玻璃的可见光透过率大于或等于91%;所述着色玻璃的总铁含量大于或等于0.1%,所述着色玻璃的可见光透过率大于70%。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传感器(200)为像素大于或等于200万的可见光摄像头,所述可见光摄像头在1/2奈奎斯特频率处的MTF值大于或等于0.6。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窗口(101)对以0~70°入射角入射的波长在440nm~700nm的可见光具有第一透过率TL1,所述光学窗口(101)对以0~70°入射角入射的波长在600nm~700nm的可见光的透过率TL2,TL1≥50%,TL2与TL1的比值TL2/TL1≥0.8。 16.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5任一项所述的挡风玻璃,所述光学传感器(200)安装于车辆内部且朝向所述光学窗口(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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