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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提高我国VTS公共服务功能的研究
论文题名: 提高我国VTS公共服务功能的研究
关键词: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公共服务;激励机制;职责权限;人员素质
摘要: 国家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对航运运力的需求,船舶数量增加以及船只大型化、快速化趋势增加了人们对提高水域航行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视。在交通密度大、交通模式复杂水域建设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ESSEL TRAFFIC SERVICE,简称VTS),提供船舶交通管理服务是维持交通秩序、保障交通效率、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国际海事组织(IMO)在A.857(20)决议的《VTS指南》中指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航行安全和效率以及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加强海上环境保护。实施的益处在于能够对船舶进行识别和监视,对船舶动态作出合适的计划和提供航行信息及帮助。另外还可以帮助防止水域污染和对污染处理的调查取证。VTS的有效性取决于通信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以及提高对信息综合判断的能力。但是,就我国的VTS系统来讲,VTS系统不仅对管理对象提供服务,另外还有对VTS覆盖区域内的水上交通行为的管理和控制,具有管理者的身份。从我国VTS的定位看,它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一部分,具有管理为主、服务为辅的特点,具有行政管理的特性,这种定位和IMO对VTS的定位(服务)并不一致,和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定位也不一致。
  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理论,并对三种理论进行了比较,同时对国际航标协会(IALA)、国际海事组织(IMO)和我国在VTS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分析。文中还结合笔者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分析了江苏海事局VTS的运行现状。认为我国VTS公共服务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定位的滞后、体制的单一和职能的缺位等三个方面。然后从VTS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和人员配备等三个方面借鉴美国、日本、欧洲和香港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按照法治、受益和有效的原则,提出转变VTS服务定位、强化VTS服务意识、拓展VTS管理机构、提高VTS人员素质、明确VTS职责权限和完善VTS激励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从而为提高我国VTS服务功能发挥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
作者: 张建龙
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钟铭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年度: 2011
正文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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