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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缆车设备
专利名称: 缆车设备
摘要: 缆车设备,其具有输送绳索(20)和能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的车辆(3),所述车辆构成有夹紧装置和行驶机构(31),其中,所述车辆沿着路段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并且在驶入到车站中时与输送绳索(20)脱钩,并且所述车辆在由车站驶出时又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此外,车辆(3)在车站中的运动借助于控制轮圈(51、52、53),所述控制轮圈经由传动装置相互耦联,并且控制轮圈的驱动通过处于相关的车站中的、用于输送绳索(20)的至少一个支承辊(6)实现,其中,控制轮圈(51、52、53)支承在支架(10)上,该支架处于至少一个承载结构(11)上,并且用于输送绳索(20)的所述至少一个支承辊(6)支承在至少一个可枢转地支承的摇杆或者类似装置上,控制轮圈(51、52、53)的驱动经由所述支承辊借助于驱动皮带(60)由输送绳索(20)导出,并且驱动皮带(60)处于所述至少一个支承辊(6)和至少一个控制轮圈(51a)之上。在此,所述至少一个可枢转的摇杆或者类似装置支承在用于支架(10)的承载结构(1、11、12)上,所述至少一个支承辊(6)支承在该摇杆或者类似装置上,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可枢转的摇杆或者类似装置支承在承载结构上,支架(10)不固定在该承载结构上。
专利类型: 发明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奥地利;AT
申请人: 创新专利有限公司
发明人: G·迪尔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4-12-0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1-0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480076909.3
公开号: CN106061818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俞海舟
分类号: B61B12/10(2006.01)I
申请人地址: 奥地利沃尔夫特
主权项: 缆车设备,其具有输送绳索(20),该输送绳索经由相应的转向盘(2)在所述设备的两个终端车站中引导,并且所述缆车设备具有能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的车辆(3)、如吊舱或者吊椅,所述车辆构成有夹紧装置和行驶机构(31),其中,所述车辆沿着路段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并且在驶入到车站中时与输送绳索(20)脱钩,借助于行驶机构(31)沿着导轨(4)穿过车站,在所述车站中乘客乘上或离开该车辆,并且所述车辆在由车站驶出时又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此外,车辆(3)在车站中的运动借助于控制轮圈、即减速轮圈(51)、输送轮圈(52)和加速轮圈(53)实现,所述控制轮圈经由传动装置相互耦联,其中,在车辆(3)与输送绳索(20)脱钩之后该车辆的速度通过减速轮圈(51)来降低,此外,车辆(3)借助于输送轮圈(52)以低速运动穿过乘客用的上车区域和下车区域,在该上车区域和下车区域中乘客乘上或离开所述车辆,并且车辆(3)的速度借助于加速轮圈(53)来提高,接着,所述车辆再次钩挂到输送绳索(20)上并且从车站中输送出来,此外,控制轮圈(51、52、53)的驱动通过处于相关的车站中的、用于输送绳索(20)的至少一个支承辊(6)实现,其中,控制轮圈(51、52、53)支承在支架(10)上,该支架处于至少一个承载结构(1、11)上并且用于输送绳索(20)的所述至少一个支承辊(6)支承在至少一个可枢转地支承的摇杆(7)或者类似装置上,控制轮圈(51、52、53)的驱动经由所述支承辊借助于驱动皮带(60)由输送绳索(20)导出,并且驱动皮带(60)处于所述至少一个支承辊(6)和至少一个控制轮圈(51a)之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可枢转的摇杆(7)或者类似装置支承在用于支架(10)的承载结构(1、11、12)上,所述至少一个支承辊(6)支承在该摇杆(7)或者类似装置上,用于控制轮圈(51、52、53)的驱动由该支承辊导出,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可枢转的摇杆(7)或者类似装置支承在承载结构(1b、11b、12b)上,支架(10)不固定在该承载结构上。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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